利達豐創辦人非禮案 副總:被告感事主工作差
【明報專訊】製衣公司利達豐創辦人許銳生涉去年在座駕和雪茄吧性侵女秘書助理,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被告下屬以辯方證人身分作供形容,事主出席工作飯局時往往對不同話題「搭唔上嘴」,又常請假,感覺被告不滿意其表現。就案發當晚事情,下屬提到,被告和事主在雪茄吧平靜交談,事主逗留約10分鐘便離開。另外,被告保鑣亦說當晚「沒事發生」。
被告許銳生(65歲,商人)否認去年7月8日在私家車及中環一所雪茄吧非禮女子X。 裁判官昨裁定兩項非禮罪表面證供成立要答辯,被告不作供,但傳召利達豐財務及投資副總裁彭志強(音譯)和尼泊爾籍保鑣Rai作供。
當晚睹二人平靜交談10分鐘
彭志強供稱,被告為殷實商人,談吐溫文,「冇乜見佢鬧過人」,公司部分員工任職10年以上。針對事主X,彭稱X經常請假和在紅日時段「駁長假」,出席工作飯局亦往往無法參與政府政策、經濟狀G和天文地理等話題的討論,席間更會「玩電話」。彭形容X工作表現「相當差」,感覺被告也不滿X表現。
至於案發當晚,彭志強憶述,本沒打算安排X出席當晚尖沙嘴飯局,但她最終有份出席,其間幾乎「冇出聲」,亦無招呼賓客;飯後眾人分別乘車到涉案中環雪茄吧,他抵達雪茄吧後目睹被告和X平靜交談約10分鐘,之後X先行離開。
保鑣:被告從不罵人 當晚沒事發生
已為被告工作10多年的Rai供稱,被告從不罵人,更「像一名父親」,是他遇過最好老闆。Rai說,案發當晚和被告及X一同乘車從尖沙嘴前往中環雪茄吧,他有留意車上情G,車上「沒事發生」。審訊本周四續,控辯將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KCCC 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