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強姦親女 男子罪成候判
【明報專訊】44歲父親涉自女兒念小一開始性侵對方,包括要求女兒一起觀看成人影片、強迫口交和強姦她,早前被控6項罪名。案件在高等法院經審訊後,5男2女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兩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成,另一項非禮罪則以5比2裁定罪成,餘下一項非禮罪則不成立。法官押後至9月18日判刑,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
5罪成立 一非禮罪脫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曾有一項非禮案底。根據控方案情,事主X為被告的女兒,案發時間介乎2016至2023年,其間X年齡為6至13歲。
首項控罪發生於2016至2018年,X當時6至8歲,涉案時與被告獨處家中,其間被告要求她一同觀看色情影片,並摸她的胸部,茼o日後模仿片中動作,之後帶X與他共浴和非禮,又要X為他口交至射精。2018至2020年,X當時就讀小二,遭被告要求口交,之後再強姦她;被告沒有戴安全套,又向X說「唔好同人講,爸爸會畀人拉謘A以後見唔到爸爸謚捸v。
2019年9至10月,被告在睡房中伸手入X的短褲及非禮X的胸部,遭母親Y撞見;其後被告搬離單位,並於2023年與Y離婚。事件最終被學校社工知悉,經轉介社署報警。
案情提及,被告曾於2023年8月20日在荃灣一餐廳用膳時非禮X的胸部,該項非禮罪被裁定不成立。
【案件編號:HCCC 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