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選區人數少 學者憂現操控漏洞
【明報專訊】區議會選舉選區細小,每區只有數千合資格選民投票,以2011年中西區議會中環選區為例,當選人許智葑o票951,只以151票之微擊敗對手,故選民數目增減很容易影響選情。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系主任馬嶽質疑,如果容許選民用酒店或賓館登記,對紅磡等賓館林立的地區影響很大,此例一開勢成選舉漏洞。
馬嶽:允酒店登記成大漏洞
2012年立法會選舉出現「一屋多姓」選民的懷疑種票個案,及後政府在京士柏選區選票案中,成功檢控多宗虛報地址、選舉舞弊個案,被告被判囚2至12個月不等。事件觸發選舉事務處大規模查核選民登記紀錄,要求涉及可疑個案的選民回覆確認,否則剔除其選民登記。
選舉事務處資料顯示,2015年地方選區臨時選民登記冊載有約369萬名選民,較去年淨增加約18.2萬人,並有4.7萬名選民經查訊程序後,載入取消登記名單。
「通常在港居住」法例無定義
《立法會條例》訂明,選民登記申請人必須「通常在香港居住」,及提供一個其「在香港唯一或主要居所的住址」,但政府去年回覆立法會質詢時指現行法例沒有列明「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定義,須視乎個別情G而定。
馬嶽指出,一些中港兩邊走的香港永久居民在港無固定住址,若容許他們以酒店、賓館或辦公室登記,是選舉制度比較大的漏洞,甚至有老闆可能操控,「我係老闆,公司有幾百人,可以叫下屬一齊登記公司地址做選區……(制度)好易被濫用」。他又質疑,選舉處無法透過酒店聯絡選民本人,質疑選舉事務處有無徹查有關選民是否真的長居酒店,或是「佢報你就信」。
梁美芬倡發指引 何俊仁﹕報公園又批嗎?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認為,有些港人基於不同原因不能經常留在香港,例如內地投資移民,但只要是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已享有投票權,無理由因為香港無居住地址而被剝奪權利。她批評,選舉事務處目前每個個案運用酌情權處理的做法欠效率,應就此發出清晰指引,以免成功登記選民資格的市民惹上麻煩。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稱,酒店不是客人擁有,酒店亦可以不租予任何人,不可能是居住地址。他質疑選舉事務處的做法不合邏輯,「不可能對方申請便批,難道申報住公園又批嗎?」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