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承諾大麻合法化 倡權團體高呼劃時代日子

[2015.12.06] 發表
圖為一名男子今年4月20日參加國會山抗議集會時吸食大麻。  (加新社)

(渥太華5日加新社電)聯邦自由黨在施政報告中正式作出承諾﹐將實現大麻合法化。政府從獲得建議到作出承諾﹐花費了超過40年時間。有倡權團體稱﹐這是「劃時代的日子」。

總督約翰斯頓(Gov. Gen. David Johnston)周五宣讀的施政報告中﹐其中一項政府優先急務﹐就是「合法化、規管與限制獲得大麻。」

自由黨在一年多前﹐便作出大麻合法化承諾﹐促動保守黨推出長達數月的攻擊性廣告。該廣告有多種語言版本﹐堅稱此舉可令兒童﹐很容易在便利店購得大麻。

這套嚇唬策略未能扭轉形勢﹐加拿大人在10月19日的聯邦大選中﹐選出自由黨多數政府。

由於自由黨有大量優先事項﹐似乎無人絕對肯定﹐政府會優先處理大麻合法化事宜。

但在周五的施政報告中﹐它赫然出現在題為「安全與機會」的章節中。而早在1972年﹐也即43年前﹐勒丹(Gerald Le Dain)領導的聯邦研訊已經提出建議﹐要求加拿大停止檢控僅僅是擁有與種植大麻的人士。

逾40年前的研訊報告中說﹕「對大麻危害的實際觀念﹐目前已與舊法所說的完全不同﹐法律的任何修改﹐只會被當作對此事實的延遲承認。」

加拿大藥物政策聯盟(Canadian Drug Policy Coalition)主管麥克弗森(Donald MacPherson)認為﹐周五施政報告承諾大麻合法化﹐那是「劃時代的日子。」

麥克弗森說﹐「實際上﹐在每個使用大麻的國家」﹐都正討論非刑事化或合法化問題。他說﹐公共衛生人員一直呼籲加拿大修訂政策﹐而且早該進行。他說﹐加拿大青少年使用大麻的比率「相當之高」﹐限制獲取途徑的明智管理政策值得嘗試。

倡導大麻合法化的律師楊格(Alan Young)說﹐加拿大禁止大麻﹐「為本已不堪重負的刑事司法系統﹐帶來巨大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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