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歡迎新例 可免刑事檢控

[2016.04.15] 發表
醫助死亡新法案周四出台﹐ 「死有尊嚴」團體行政總監戈庫爾(Shanaaz Gokool﹐右)在多倫多的記者會後﹐擁抱協助死亡倡權者布熱茨基(Barb Brzezicki)。布熱茨基的母親確診失智症﹐在經受多年痛苦後離世。 (加新社)

(多倫多14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醫助死亡新法案揭盅﹐醫生和執業護理師(nurse practitioner)﹐將獲准為合資格病人提供醫助死亡。醫生和護士團體都歡迎新法的規定。

醫生和護士團體都說﹐在鄉郊與偏遠社區﹐通常唯有執業護理師﹐能為病人提供協助死亡服務。

加拿大護士協會(Canadian Nurses Association)發聲明說﹕「這項法案對護理專業在醫助死亡中的角色﹐展示清晰的理解與認識。」

新法案保護醫生與執業護理師﹐不會因協助患者結束生命﹐而受到《刑事法》檢控。不論是開出致命藥物藥方﹐由病人自己服用﹔還是注射毒藥助其安樂死。

參與醫助死亡的其他醫療人員﹐例如藥劑師、醫生助理、註冊護士與社工﹐亦受到免受檢控保護。那也適用於家庭成員﹐例如﹐有人舉杯協助病人喝下藥物。

安省註冊護士協會(Registered Nurses' Association of Ontario)行政總監格林斯彭(Doris Grinspun)說﹐該協會力促法例納入執業護理師﹐亦即註冊護士另加兩年培訓﹐具備更廣泛的實務經驗。

她指出﹐在安省﹐法律亦授權執業護理師﹐可在醫院接收、治療、轉移病人﹐及批准病人出院。

加拿大醫學協會(Canadian Medical Association)也歡迎法案的方向﹐它讚揚自由黨政府﹐採取醫生團體鼓勵的審慎手法。

協會醫療專業副總裁布萊克默醫生(Dr. Jeff Blackmer)說﹕「我們認為﹐它是極為均衡與考慮周詳的做法﹐特別是我們在加拿大提出首份法案﹐它真的想方設法取得平衡﹐兼顧極大差異的觀點﹐應對極為複雜與爭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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