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調遷受責 社署社工轟署方:對「申訴署無理」軟弱

[2017.11.17] 發表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本周一(13日)發表報告,批評社會福利署處理一宗公屋喪親住戶調遷申請時,過於執著轉介機制程序,墨守成規。香港政府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事後向社署署長葉文娟(圓圖)發公開信,反駁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指控無理。該工會亦不滿社署回應批評「軟弱無力」,高層未及時捍衛社署社工專業及尊嚴。社署發言人回覆稱,昨日已收到工會信件,會盡快回覆。

指事涉志願機構 非社署社工

工會在信中指出,普遍同工認為今次申訴專員公署指控無理,惟社署未有適當回應,以捍衛社工專業與尊嚴。

該會在信中提出兩點反駁,第一點指申訴署批評事件中沒有應房署轉介重啟調遷個案的服務單位,其實是志願機構承辦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署只負責初步審批和轉達的工作;若事主有福利要求而沒有獲應對,志願機構應承擔責任。

指事主兩拒編配 顯非緊急

該會又指出,現時社署外判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予志願機構營運,但有嚴重事故時,社署卻成為被批評的目標,認為「只外判服務、不外判責任」並不可取。

第二點,工會批評房署胡亂轉介個案予社署跟進,並指今次個案先後兩次拒絕房署編配的單位,反映其調遷需求非緊急,若房署認為在編配和處理上合理合情合法,再將個案轉介給社工,也是於事無補。

工會認為社署過往面對社會批評「反應不爽快、不清晰、不夠力」,今次公署的批評「更令整個社署社工團隊蒙上不白之冤」,惟社署的回應「軟弱無力」,促請葉文娟捍衛社署及社工尊嚴。

促署長捍衛社工尊嚴

華員會社會工作主任職系分會由社署社工組成,該會主席梁建雄稱,涉事個案是由非政府機構的中心處理,然而申訴專員公署卻批評社署,社署在此並無角色。

他認為社署應該澄清對個案沒有介入角色,將房署與社工之間的誤會解釋清楚,而非息事寧人,對公署的批評照計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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