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禁令阻網上煽暴 涵連登Tg 議員指「任何人」定義廣 供應商憂為網禁鋪路
【明報專訊】反修例示威持續,示威者常以連登及Telegram(Tg)動員及策劃行動,律政司長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在連登和Telegram等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任何人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信息。法官頒下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認為禁制令中「任何人」定義甚廣,難以說清互聯網服務供應商(ISP)是否受規管對象之一;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協會「極之擔心」ISP會成為警方執法目標,恐禁制令為全面網禁鋪路。
連登:未收到禁令 港府應聽市民訴求
連登討論區在facebook表示,目前未收到香港法院發出的禁制令,亦未掌握確實內容,未能評論;並促請港府聆聽市民訴求,勿以打壓方式解決提出問題的一方,損害香港國際聲譽。
律政司長入稟:多區暴力 網絡匿名特性遭濫用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自今年6月香港多區出現暴力示威及破壞行為,包括刑事疰a、襲擊傷人、暴動甚至縱火;有人濫用互聯網平台具匿名、即時交流及便捷的特性煽動示威者作違法行為、鼓勵使用武器及動員攻擊某些財產或傷害某些人物(特別是警務人員),行為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對警察和公眾構成巨大危害,故尋求禁制令,禁制上述濫用互聯網行為。
律政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昨向法庭申請單方面禁制令,以禁制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在任何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包括但不限於LIHKG連登和Telegram)上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信息,同時有意圖或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及任何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行為或參與上述行為。高院法官高浩文聽取律政司代表陳辭後頒下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
警消息:申多項禁令冀設實際法律框架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現時有法例禁止散播煽動暴力的網上言論,又認為部分互聯網平台於外國註冊,促請律政司解釋如何執行(enforce)禁制令,認為若未能執法,有損法庭尊嚴。
警方消息人士說,當局先後申請多項禁制令的目標是冀逐步設立實際法律框架,「令人止步」。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網傳警務處10月兩度向facebook香港總部發信要求刪除違規帖文,「但沒有人理睬」,擔心禁制令中的「任何人」定義廣,令ISP有可能成為規管目標。
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會:極擔心
香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協會主席葉旭輝表示,政府深知禁制令難收實際成效仍為之,質疑其目的是為「禁網」鋪路。他「極之擔心」ISP成禁制令規管目標,並強調ISP僅提供服務供應,無法知悉互聯網平台上的內容,特別如Telegram等加密通訊渠道,形容有關部門若對ISP執法,猶如「警察要拉用電話串連打劫的人,但拉埋電話服務供應商」。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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