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案「司機扛責局長無罪」
高檢署發回宜檢續查

[2019.12.12] 發表
發生於去年10月的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造成18死、200多人受傷。(資料照片)

【明報專訊】造成18死、200多人受傷的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宜蘭地檢署今年6月偵結起訴司機員尤振仲3人,另包括3位前任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在內的16名台鐵人員,則獲不起訴,引發社會各界批評「司機扛責、局長無罪」;全案經向高檢署再議後,高檢署認為台鐵局長及其他台鐵人員涉案部分,因偵查不完備,已將全案發回宜檢續行偵查。

雖然高檢署將普悠瑪案不起訴部分,發回宜檢,但經高檢署審議時也發現,不起訴的16人中,有幾名被告因逾告訴期限,屬於告訴不合法,並未發回宜檢續查。

2018年10月21日下午4時50分,台鐵普悠瑪自強號6432列車,在台鐵宜蘭線的蘇澳鎮新馬車站旁發生脫軌事故,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這起事故成為台鐵近30多年來最嚴重死傷意外,造成時任交通部長吳宏謀下台。

宜蘭地檢署經過7個月偵查,動用6名檢察官調查,在今年6月6日偵結本案。檢方認為事故列車超速行駛、ATP遭關閉及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是肇事累積原因,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司機員尤振仲、前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現任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3人,其中尤振仲遭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目前全案已由宜蘭地院審理中,尤振仲3人不認罪,有傷者出庭時想起事發情景,當庭痛哭,泣訴到迄今傷痛未平,「完全不敢再搭火車」。

至於前台鐵局長范植谷、周永暉、鹿潔身3人以及調度員、列檢員、列車長、值班站長共16人涉案部分,宜檢認為,縱然這些人有行政疏失或有監督不周之處,仍難以過失致死罪相繩,因此將16人不起訴。

對於普悠瑪案,高鐵高層主管獲不起訴一事,引發各界議論「司機扛責、局長無罪」。有台鐵產業工會成員表示,尤振仲邊開車邊修車,非常盡力地想完成運輸任務,最後卻被起訴,而負責列車驗收案的台鐵局長范植谷卻沒事,非常不合理。此外,罹難家屬董小玲也曾召開記者會,痛批「司機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上級主管卻有權無責。不過,全案經送高檢署再議後,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全案不起訴部分,有偵查不完備之處,因此日前將不起訴部分,發回宜檢續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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