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虐案事主稱被迫戴性玩具拍照
【明報專訊】現年32歲男子前年經「極速約會」(speed dating)覓得初戀,後來疑因行房及置業問題,聲稱遭女友虐待,包括以風筒吹私處、以滾水淋腿等。女友被捕後否認5罪,案件昨(17日)於區域法院續審。男子在盤問下稱被告喜歡和他玩SM(性虐待),包括逼他戴上性玩具拍照,他自言無此癖好,只是在被告威迫下就範。
39歲被告麥凱晴(又名麥嘉雯)否認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傷人罪。辯方稱被告早前試圖自殘,但她求診後已有改善,可以繼續應訊。辯方亦投訴有網民發布被告的照片,令她飽受壓力。法官發出口頭警告,表示不希望同類事情再發生。
男事主X續受盤問,辯方問被告是否喜歡玩SM,X同意,並稱由被告主導。X憶述被告曾帶他到酒吧飲酒,之後兩人回到被告住所,被告向他展示衣櫃內SM用具,並強迫他戴上不同工具,包括夾其乳頭及陽具。X強調這並非其個人喜好,但他當時已喝醉,而且「每日都好驚被告傷害同打我」,所以無法反抗。
事主稱愛被告 自願結紮
辯方提及X前年6月做結紮手術,X否認是受人所迫,指被告不喜歡用安全套,加上被告聲稱曾遭受意外,一旦懷孕會有生命危險。X哽咽道,「基於我愛佢(被告)」才選擇結紮。辯方亦提到,被告曾因X沒戴她轉贈的耳機及手表,命令X「自摑10下」認錯。X稱他聞言拒絕,但被告改為要求自摑20下,並指摘他不值所愛,X認為被告「用我對佢儱R蟑n脅我」,遂願自摑10下,並將影片傳予被告。聆訊下周一(20日)續。
【案件編號:DCCC1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