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工求復合不遂斬前女友 官斥刀刀足致命 重囚15年
【明報專訊】廚房散工3年前向前女友求復合不遂,在女方住所郎o的頸,數天後持刀登門刺傷她的腹部及臉、頸,導致女方珖e、聲帶受損。廚工早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各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昨日被重囚15年8個月;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立心惡毒、「刀刀足以致命」。
兩項控罪指被告謝安(39歲)於2018年12月7及11日犯案。暫委法官黎婉w判刑時引述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她在受襲一刻感到絕望,認為自己可能會在當場過身。報告又提到,她在事後不敢出街,聽到與被告謝安相似的名字時會恐慌,有成年男子走近時會驚慌及緊張。
黎官續稱,女事主傷勢嚴重,左眼、左聲帶、臉部等多處地方有永久受損,雙手變得無力,而她的精神狀G或會影響其6歲女兒的生活,同時相信她的女兒在案發時目睹母親倒在血泊中,亦可能會構成極大陰影。
官斥立心惡毒無悔意需重判
黎官指出,被告持刀行兇當天,先藏身於女事主家中,關燈及將鞋收好,製造無人在家的假象,靜待事主回家犯案,故明顯有預謀犯案,動機正是因分手而報復,銳意令她嚴重受害及珖e。另外,被告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在女事主沒挑釁下犯事、阻礙警方及鄰居等人拯救事主,及在事主失去防衛能力後仍繼續施襲等。黎官形容,被告犯案時「刀刀足以致命」,「立心之惡毒、手段之兇殘暴戾,不但令人震驚,而且令人髮指」,加上被告無悔意,判處被告比同類案件更高的刑罰,即兩罪共監禁15年8個月,以反映「文明社會對此事的不齒」。
【案件編號:HCCC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