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非法招致選舉開支 戴耀廷等3人轉區院審理

[2021.07.31] 發表
被告葉劍青(圖)昨到庭應訊。社民連黃浩銘有到庭旁聽,開庭前拍拍葉劍青的膊頭,以示支持。(李紹昌攝)
社民連曾健成(中)及立法會前議員張超雄(右)等人昨到庭旁聽,又在庭外舉橫額指「雷動計劃何罪之有」,聲援3名被告。(李紹昌攝)

【明報專訊】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心理學家葉劍青及石守正,被廉政公署起訴涉嫌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非法招致選舉開支25.3萬元,控以4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人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將案件押後至8月19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正在還押的戴耀廷明顯消瘦,庭上所見其膚色較以往黝黑,旁聽者紛紛向他招手示意、握拳打氣,他離庭時不忘向旁聽者揮手道別,眾人不斷高呼「保重呀!」、「頂住!」。

3名被告依次為報稱退休的戴耀廷(57歲)、報稱同是董事的葉劍青(55歲)及石守正(50歲)。控方不反對3人保釋,惟因「民主派35+初選案」戴耀廷須繼續還押,葉劍青及石守正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及接觸任何控方證人。

戴耀廷涉35+案續還押

葉劍青石守正准保釋

4項控罪指他們並非候選人或任何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代理人,但在2016年9月4日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或在與該選舉有關連的情G下,透過雞蛋同盟有限公司招致選舉開支共逾25.3萬港元,用於在《明報》及《蘋果日報》刊登6個廣告。

【案件編號:ESCC 16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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