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哥大學歷讀港大碩士 內地女囚240日 官:一再造假「貫徹不誠實」
【明報專訊】28歲內地女子透過偽造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畢業證書,獲港大碩士課程取錄,並管有虛假港大畢業證書,她早前承認各一項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罪及管有虛假文書罪,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指出,被告以偽造證書報讀港大後仍沒「收手」,進一步管有虛假畢業證書,批評她「一直貫徹不誠實的行為」,判監240天。
持假港大「優異」畢業證 官斥沒收手
被告李思萱(28歲)原被控各一項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管有虛假文書以及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她早前承認前兩項控罪,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獲撤控。
鄭官在上次聆訊關注被告行為有否令他人失去入讀港大的機會,控方昨表示,入境處向港大查詢後,發現涉案課程有95個學額,而被告入學當年,課程收生不足,共收取93名學生。鄭官聞言後說,即被告的入讀沒令他人受影響。
辯方進一步求情稱,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以涉案文件作非法用途,例如非法逗留;本案對被告「困擾好大」,重申她已知錯,希望法庭按其背景和案情輕判。
辯方求情稱文件非犯法用 已知錯
鄭官判刑時稱,考慮到案情、辯方求情和相關案例後,以各監禁300日為以欺詐手法取得服務罪和管有虛假文書罪作的量刑起點。鄭官續謂,被告以偽造證書報讀港大後,進一步管有虛假畢業證書,批評她貫徹不誠實行為,下令把兩罪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同時基於她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終判被告監禁240日。
被告承認的案情顯示,港大去年3月接到「假學歷」投訴指就讀該校文學碩士課程的被告懷疑涉案;警方接報後發現,被告2021年報讀課程時自稱持有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士學位,惟哥大表示被告從沒就讀該校。
去年7月19日港大終止被告學籍;翌日被告試圖離港時遭截停,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她2020年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學院後,向留學中介支付38萬元人民幣,然後獲安排短暫修讀「哥倫比亞大學」網上課程,再訛稱在該校畢業。另外,案情提及警方在被告寓所搜出虛假的港大「優異成績」畢業證書,但她的實際成績為「及格」。
【案件編號:STCC 2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