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文罵警罵官 男子囚一年
【明報專訊】時任城巴電器技工去年3月至今年初在facebook發布含「黑警先係暴徒」、「香港係國際屈人坐冤獄中心」、「智障法官」及「光時」等字眼的帖文,又發表有關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的圖片,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判監12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批評被告不停以無客觀事實基礎的指控抹黑政府、鼓勵他人承傳襲警者行為。
被告李俊傑(36歲)承認去年3月29日至今年1月21日間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刊物。庭上透露被告因本案被城巴辭退。
因案被炒 稱帖文「情緒宣泄」
被告的「承認案情」提到,他於涉案時段在fb發布117項陳述或圖片,其中多則提及「黑警」,包括「黑警點洗白都係黑警」、「吾好怪我點解咁憎黑警同藍廢呢個憎恨係一輩子咁憎落去」。
案情又顯示,被告曾發布有關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的圖片,當中提及「自我訓練及籌組計劃,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令極權得到應得懲罰」。此外,被告曾轉載新聞報道,稱「智障法官,你試下去元朗站比幾百人打,你吾好郁呀!郁親告你暴動罪!出得返站我話你勁!」被告今年1月21日被捕,在警誡下稱2019年後對警察的憎恨加深,為抒發情緒發布帖文。
辯方大律師石書銘求情稱,只有8則涉案帖文獲讚好、1則獲回應,其餘帖文「完全沒有人理會」,形容涉案帖文屬「自說自話黿◇宣泄」,只有牽涉梁健輝的帖文較嚴重。
官:回應雖少 鼓吹承傳襲警
蘇官判刑時表示,涉案帖文讚好和回應不多,但被告帳戶容許公眾瀏覽,並重申社交媒體傳播力極高。蘇官指被告不停以毫無客觀事實基礎的指控抹黑執法機關和司法系統等,又鼓勵他人承傳襲警者行為,向執法者施襲,「這明顯是鼓吹他人採取暴力的手段去實踐主張」,最終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因應被告認罪,減刑至監禁12個月。
【案件編號:STCC 2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