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謀殺華女候審期間 違保釋令累母失百萬元
與證人午膳赴健身房無監管用手機
【明報專訊】被控一級謀殺罪名的多倫多華裔女子李雲璐(Yun Lu Lucy Li,音譯),在保釋候審期間,因多次違反了保釋條件而導致她的母親、擔保人廖紅衛(Hong Wei Liao,音譯)被法院沒收了100萬元的保釋金。
【母從未想過女兒如此輕率自私
李雲璐透過她的律師就違反保釋條件的行為道歉,並承擔全部的責任。她違反保釋條件的行為包括:與一名潛在的控方證人共進午餐;在她的姐姐位於多倫多的豪華共管柏文大廈的健身房鍛煉,並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使用手機。
安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古德曼(Andrew Goodman)在本月16日下令,沒收作為李雲璐擔保人的廖紅衛100萬元保證金。
李雲璐已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廖紅衛的代表律師斯馬特(William Smart)說:「她從未想過自己的女兒會做出如此輕率、自私和不負責任的事情。」
李雲璐和她的伴侶因謀殺普拉特(Tyler Pratt)和企圖謀殺羅曼諾(Jordyn Romano),於一年前被判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她現已監獄服刑。
就在該宗兇殺案的庭審舉行前,廖紅衛在2021年12月出席李雲璐的保釋聆訊時,簽字承諾支付200萬元的保釋金。廖紅衛的3名朋友,包括裴南淑(Nam Sook Bae,音譯),也成為了擔保人,並承諾支付另外近100萬元的保釋金。
其中,裴南淑承諾支付20萬元的保釋金,她現被沒收了其中的5萬元。廖紅衛的另外兩名朋友則不會面臨任何處罰,因為在李雲璐違反保釋條件時,他們並不對李的行為負責。
助理檢控官迪恩(Mark Dean)說,被沒收的保釋金的金額非常大,足以說明這宗案件不同尋常。
他說:「鑑於她面臨的控罪的嚴重性、承諾的巨額保釋金以及違規行為的明顯惡劣性質,沒收保釋金依然符合公眾的極大利益。」
李雲璐的代表律師阿達里奧 (Frank Addario)說,她就違反保釋條件的行為承擔全部的責任。
他說:「她請求我向法庭表達她對搞砸這件事的誠摯歉意,她已透過我向擔保人道歉。不幸的是,在她目前的情況下,這已是她能做的最多的事情了。」
廖紅衛曾在出席2021年12月的保釋聆訊時承諾說,她會在晚上用鏈條鎖住女兒的房門,給窗戶裝上鐵條,並剝奪她的信用卡和駕駛權。但廖紅衛在2023年5月出差,由裴南淑負責監管李雲璐,裴南淑的代表律師帕奎特(Dean Paquette)表示,李雲璐「積極地操縱和欺騙裴南淑」。
趁母出差欺騙臨時監管人
帕奎特說,李告訴裴,她需要與一名律師助理見面,討論一宗潛在的訴訟案,這導致她倆最終出現在萬錦市的一間中餐館,與李雲璐的兩個姐妹以及一名可能是控方證人的男子共進午餐。
帕奎特強調說,前往餐廳以及與該名男子交談,均違反了保釋條件。
李在次日告訴裴,與律師助理的見面實際上是在她姐姐位於多倫多市中心的豪華共管柏文大廈內。裴「愚蠢和不明智地」允許李在共管柏文大廈內使用手機和健身房,又增添了兩項違反保釋條件的行為。
警方在對李雲璐的GPS監控開展調查後,逮捕了她,並控以4項違反保釋條件的罪名,之後她一直被關押在監獄內直到庭審。
迪恩說,當李雲璐就一級謀殺罪被判刑時,控方撤銷了違反保釋條件的指控,因為一級謀殺罪已可被判處最高刑期。
廖紅衛和裴南淑有一年的時間向法院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