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短期內兩次索賠 保險公司一度拒續保
專家說拋棄高風險客戶普遍
【明報專訊】安省閃高鎮(Simcoe)居民 布萊爾(Ruth Blair)女士,為房屋投保超過30多多年,卻因為短期內連續索賠而被保險公司拒絕續保,令這家人再找其他保險公司承保也不得。
布萊爾的4睡房房屋,在過去的30多年中一直向Wawanesa保險公司投保,而且幾乎從未申請過理賠,直至最近兩年因為屋頂出了問題才接連申請了兩次賠償,而每次索償都不到1萬元。
但布萊爾被指是「頻繁」地索賠,留下極其惡劣的記錄。
對於保險公司因為客戶在短時間內提出兩次合法索賠就把拒絕客人續保拋棄,加拿大保險局指出,這種情況很普遍,因為保險公司不斷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
業主若在三到五年內報兩次索賠,通常就會被視為「高風險」客戶,可能導致保費和免賠額上漲,甚至直接被保險公司拒保。
保險經紀馬紹爾(Will Marshall)表示,經紀人應該在客戶五年內提出第二次索賠前,提醒客戶要極其謹慎。
布萊爾說,「要是早知道會發生這樣的情況,我寧可忍受問題,自己慢慢掏錢修補。」
加拿大保險局消費者和行業關係全國主管德普銳斯(Rob de Pruis)表示,過去五年並購數量有所增加。
這種整合可能促使保險公司和經紀公司通過「清理」風險來提高交易吸引力。
保險公司還可能受到「再保險公司」的壓力。這類公司會在發生火災、冰暴等「大規模災害損失」時,為保險公司分擔風險。
與索賠的頻率相比,索賠的金額反而相對不重要。德普銳斯說,「索賠就是索賠,即使賠償金額只有1元,保險公司內部處理也會產生大量成本。」
馬紹爾表示,如果屋主必須在五年內提出第二次索賠,最好在收到不續保通知之前,主動先終止與保險公司的關係。
這樣更容易在別家公司重新投保,但屋主仍必須如實披露索賠歷史。
而且他們大概率需要支付更高的「高風險保費」,直到第一筆索賠過了時效,才能重新獲得更好的報價。
具體等待期因公司而異,有些是三年無索賠期,但時間愈久愈好。
Wawanesa公司雖然拒絕就布萊爾的個案發表評論,但解釋不續保的原因稱,「和保險業的普遍做法一樣,Wawanesa會逐一評估每一份新保單和續保申請。我們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來判斷某個物業是否符合我們的風險偏好。」
在有媒體介入之後,布萊爾很快就絕地逢生。她致電記者「我不知道你做了什麼?Wawanesa退讓了。他們同意給我續保,但免賠額提高到5000元。這根本不算什麼,我只是太高興了,終於不用再頭懸利劍。」
公司很快給她發來了新保單,她的月費上漲了約25美元,但她說情況本可能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