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進除名上訴 批屋宇署欠解釋 稱3工殤只1被署方提控 無證據有管理漏洞
【明報專訊】牽涉數宗致命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早前被拒續牌,上訴期間暫緩除名,高院昨展開上訴聆訊。精進建築一方表示,屋宇署僅稱不信納精進可列入名冊,無提供除名具體理由,有違條文原意和法定責任。精進建築又稱,3宗致命意外屋宇署只就一宗起訴精進,無[象顯示精進建築安全管理制度有漏洞。
無交代面試失敗原因 質疑違立法原意
聆訊原定8月審理,押後至昨日開始,以待屋宇署呈交補充誓章。代表精進建築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首先稱,屋宇署和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並非擁無限權力,應按《建築物條例》行使權力,考慮是否讓精進續牌。余指出,條例第8C條列明「不論因任何理由」,如建築事務監督信納申請人不適宜註冊,可拒絕註冊續期申請;惟屋宇署無向精進交代任何理據,違反立法原意。
涉安達臣道天秤倒塌事件被控誤殺的簡浩楷,曾是精進建築獲授權簽署人之一。余若海稱,屋宇署曾安排簡浩楷和另一獲授權簽署人麥劍亮續牌面試,兩人均失敗;麥在4票支持、3票反對下未能通過,簡之後辭任。余認為屋宇署無交代面試失敗原因,違反決策者法定責任。
署內部曾討論 精進稱未見完整紀錄蒙鼓
屋宇署一方早前呈交誓章,有官員引述會議紀錄稱,內部曾討論精進建築可否續牌。余若海庭上質疑,屋宇署無披露完整討論紀錄,懷疑有官員「秘密討論」事件,考慮與續牌無關因素。余稱,精進建築早於2023年3月申請續牌,一直不知屋宇署決策過程,蒙在鼓堙C
余續說,屋宇署指控精進建築3宗致命意外,反映工業安全管理有系統問題,但只就一宗起訴精進建築,司法程序未完;另兩宗由勞工處檢控,精進建築認罪後罰款。余認為,無[象顯示精進建築安全管理制度未臻完善或存系統疏忽,亦無證據顯示屋宇署曾仔細審核地盤安全管理措施。
120億元工程在手 拒續牌關社會民生
余強調,精進建築尚有總值120億元工程合約在手,包括屯門公屋、東涌公屋和港大宿舍等項目,涉及1.3萬個公屋單位,公司被拒續牌非小事,關乎社會民生。聆訊今續,料由代表屋宇署長及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陳辭。
【案件編號:HCMP 9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