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名男子被指上周在天水圍天瑞h爆竊,被控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及入屋犯法罪。控方透露,警方在被告的手機中發現公屋地址紀錄,旁有「爆獲」、「屋有人」等附註。 附註「爆獲」「屋有人」 4名被告依次為林鉦軒(31歲)、蔡宗岳(22歲)、古俊鋒(21歲)及彭磊(22歲)。控方稱,警方已進行認人手續,有住戶認出其中3名被告。控方又稱,警方在次被告的手機中發現505個公屋地址紀錄,位於深水鶪峇悀臛繺它a區,地址旁寫有附註,包括「爆」、「爆獲」、「屋有人」及「緊急逃亡」,當中86個單位的住戶已就爆竊報案。 辯方為首被告及次被告申請保釋,但被裁判官拒絕,案件押後至4月19日再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控罪指出,4人於3月1日在天水圍天壇街卓德停車場,備有百合匙、鉗、鐵片及對講機等物品,以便入屋犯法。4人另被控同日爆竊天水圍天瑞h一單位,偷竊兩條鎖匙。 【案件編號:TMCC6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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