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市民選擇定期存款計劃以求回報穩定,但本報以顧客身分向5間銀行表示要作定期存款時,發現銀行對定期存款計劃的資訊披露不一,渣打、匯豐和琤芼行的前線職員,會主動提及提早結算存款有罰息,中國銀行及東亞銀行的職員則沒有主動提及罰息條款。中銀表示,已優化定存確認通知書的說明以提醒客戶,東亞則指會跟進本報調查。消委會囑咐消費者要留意銀行條款,並建議銀行主動向客戶披露相關條款及收費,減少爭拗。
本報記者2月以客戶身分,到上述5間銀行口頭詢問做10萬港元一年定期存款及注意事項,渣打、匯豐和琤耵澈e線職員主動提及提早結算存款有罰息,有可能「倒蝕」;東亞及中銀的職員則沒有主動提及罰息條款,直至記者特意向兩銀行的分行職員查問注意事項,並主動問及若提早結算的安排,兩行的職員才解釋罰息條款。
任職教師的李小姐(化名)向本報投訴,去年3月在青衣城中銀分行開設一年定期戶口,以年利率1.15厘存入141萬元,其後收到一張確認通知書,寫有「此存款產品受本行現行的服務條款及有關的規則所約束」,但沒有列明約束內容,她本人沒有查詢,職員亦沒有解釋。至去年8月初,李小姐因急切需要,到銀行提早取回定存時,被告知原定的萬多元利息落空,並要支付銀行剩餘日數的利息,年利率1.35厘,最終罰息6779元。
被罰6000 客:應早講明
多次在中銀做定期的她接受沒利息的安排,但認為額外罰息不合理,因存錢時職員沒有說明,銀行文件亦沒有列明相關細節,她質疑銀行資料披露不足,「罰息無問題,但應事前講清楚」。李小姐去年12月獲銀行書面回覆,稱「對職員之處理及跟進時間令閣下感到不快,本行謹此致歉」,但仍要收取罰息,又稱已將有關罰息內容增至官網及確認通知書。
中銀發言人回應稱,一向遵守《銀行營運守則》,其「服務條款」及「零售銀行服務一般說明」已提醒,若銀行同意客戶在定期存款到期前提取存款,客戶不獲利息,亦須支付手續費,有關條款一向存在;為客戶執行提早提取定存時,會先向客戶說明條款及收費,獲同意才執行。他強調,中銀自去年8月下旬,已優化定期存款確認通知的說明,提醒客戶有關條款及手續費,並詳列收費的計算方式。
中銀:條款一直存在
另外,東亞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在處理客戶查詢時,職員會就年期較長的定期存款,提醒客戶有關提取未到期定存之注意事項,如不支付利息及收手續費等。對於有分行職員沒有主動提及有關安排,會轉達有關分行跟進。
吳亮星倡業界統一指引
《銀行營運守則》列明銀行須向客戶提供定存的章則及條款等資料,包括提前提取存款可引致的收費等。金管局指由去年初至今年2月25日止,共收到12宗有關提早提取定存的投訴。消委會表示,去年收到10宗涉及金融服務的投訴,籲消費者簽署文件時,應留意存款的到期指示,亦建議銀行主動向客戶披露相關條款及收費,減少爭拗。
立法會議員吳亮星估計,就銀行職員是否主動向客戶披露罰息安排,現時各銀行做法不一,考慮約見銀行界,討論是否將指引統一。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