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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圖)昨表示,法庭已排期審理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申請,大律師公會不應在審訊前發表意見,以免造成壓力。譚允芝又質疑向傳媒爆料的人指控內容不盡不實,是斷章取義。(劉焌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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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委會「高度質疑」違憲 促縱有覆核仍要表態 大律師公會:一地兩檢未有立場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發表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建議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劃出「內地口岸區」,區內實施內地法律。本報獲得大律師公會轄下「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就一地兩檢的研究文件,當中除了指出內地口岸區令人高度質疑(highly questionable)有否違反《基本法》外,更指一地兩檢問題涉及能否維護本港法治,故即使有關司法覆核申請已排期開庭審理,亦要求大律師公會特別地(exceptionally)就事件表態。

譚允芝質疑爆料者「斷章取義」

大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澄清執委會仍正就一地兩檢安排衍生的法律問題進行多角度的深入研究及討論,包括考慮有關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重申尚未對一地兩檢是否違反基本法有任何立場或定案。公會又對有人違反保密原則,披露執委會內部文件,令社會大眾可能對公會立場有誤解,深表遺憾及予以強烈譴責。公會前主席譚允芝亦質疑爆料者是「斷章取義」(見另稿)。

政府發言人稱,大律師公會的內部會議屬公會的內部事務。政府留意到大律師公會較早前已作出澄清和聲明。

該份共有9頁的文件,上月由大律師公會轄下的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提交執委會討論。文件引述政府指出,將高鐵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劃為香港特區範圍以外」,在該區域內,基本法第8、18及22條將不適用,因此一地兩檢不違反基本法。文件同時指出,《中英聯合聲明》及全國人大會議早已訂出香港特區的邊界範圍,以及特區應根據基本法制訂法例及政策,委員會因而質疑人大常委授權本港暫緩實施基本法,既違反基本法第159條,亦是極不理想及不符合本港居民利益(highly undesirable and not in the interests of Hong Kong residents)(見表)。

執委會對是否表態無共識

據了解,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曾討論相關文件,部分執委認為涉及一地兩檢共有4宗司法覆核申請,法庭將於9月22日一併處理是否受理,現階段不應發表任何聲明或評論,但亦有部分執委指一地兩檢牽涉重大公眾利益,大律師公會有義務發聲明表態,由於執委會無法達成共識,故一直未有表態或評論一地兩檢方案。

何君堯:一地兩檢屬國防問題

立法會議員、法律界關注一地兩檢聯席成員何君堯指出,上述委員會的觀點是「思想錯誤」。他說,基本法其中一個大原則是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中央雖然授權香港高度自治,但在國防和外交方面,中央是保留了其權力。何認為一地兩檢屬國防問題,由中央處理其實是體現基本法精神,他亦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9條,香港法院對國防、外交等無管轄權,認為法庭無權處理有關司法覆核。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則稱完全認同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的觀點,又指相關觀點自己10年前已有提出。他說,國務院透過命令界定香港的地界,有關經緯度亦寫進基本法,除非全國人大修改有關地界,他看不到劃出內地口岸區如何不違反基本法。他又說,有關做法會將內地政治敏感罪行如尋釁滋事罪等帶到香港的心臟地帶,做法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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