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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朱經緯(圖)作供時不時指傳譯員出錯,例如指對方誤將「催淚氣體」譯作「催淚毒氣」,他又曾糾正傳譯員「baton(警棍)」的發音。(鄧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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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經緯:警9•28後不再考慮放催淚彈 稱警棍可應對「表面被動其實主動」群眾

【明報專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執勤時涉嫌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受審,裁判官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朱經緯出庭自辯,認為使用警棍取決於「信心、認知、能力」,又稱警棍可用於應對「表面passive(被動),其實好active(主動)」的群眾。他又透露,警方當年於9月28日施放催淚彈後,所有行動計劃中不再考慮施放催淚彈。

用警棍取決「信心認知能力」

被告朱經緯(57歲)作供時稱,他於1979年加入警隊,於2006年晉升為警司,擁有不少處理大型示威的經驗,佔領行動為他退休前參與的最後一項針對大型公眾秩序的工作。

朱曾在機動部隊9年及擔任過教官,會提供防護警方防線、包圍及驅散示威者等戰術訓練。他承認使用催淚氣體是其中一個戰術,亦謂「我要強調係non-lethal(非致命),無毒」。辯方問及他2014年9月28日後,警方是否已不能再使用催淚彈。朱稱警方沒有明確指示,但所有行動計劃中已不再考慮使用催淚彈。

朱接蚆翮z旺角佔領區的情G,指當年10月17日警方本來成功清場,令彌敦道恢復通車,當時「路邊全部人都拍手掌」,惟當晚示威者重新佔領部分馬路,示威者多達9000人,是旺角佔領區最多人的一晚。

「好多市民問我,點解開鷒臛ㄔi以被人佔番。」朱主動提及他其中一天當更的往事;惟裁判官打斷他稱這是傳聞證供,反問他是否只想表達曾收過不少市民投訴。朱同意,又稱10月17日之後差不多每天都有暴力事件,「我]警方黈e忍度、法律底線愈退愈後」。

「守衛亞皆老街」 武力恢復秩序

11月25日,即本案事發前一晚,警方介入執達主任在旺角清場,朱形容其職責是「守衛亞皆老街」。他指出,當晚氣氛極之緊張,要用武力去恢復公眾秩序。辯方問他,當天至翌日有多少警員受傷,朱首先提及當時有90多人被捕,隨即遭裁判官打斷,指他答非所問;朱遂稱兩日間警方有20多人受傷。

朱續供述,案發當日他的任務同樣要保衛亞皆老街,指該街口若被佔領就會癱瘓交通。他說當時備有頭盔、佩槍、胡椒噴霧、伸縮警棍及另一款警棍執勤,該另一款警棍不可正式叫作「防暴警棍」,但同意是涉案的同款警棍,並稱該警棍「有新戰術跟埋」,是「特別用法,叫check drill」。

「大家都知警棍用蟆筍均v

朱解釋,有群眾「表面passive(被動),其實好active(主動)」,即他們會高舉雙手移動,但又壓向及逼近警員。裁判官問該款警棍是否專門為應對這種群眾而設計,朱指這只是其中一種可以使用該警棍的情G,又稱「大家都知警棍用蟆筍均v。

就使用警棍而言,朱認為「每一個人有幾多認識,幾多信心,係教唔到謘v。裁判官問其意思是否指使用警棍取決於信心及對警棍的認知,朱補充「同埋能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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