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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花了兩個月時間,為父母申請探親簽證準備了大量材料,想不到才僅3 天便被澆冷水,收到拒批通知。(Crystal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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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申探親簽證 3天遭閃拒
處理效率超快 申請人疑由電腦作決

【明報記者張伶銖報道】移民部近來不斷鼓勵民眾上網申請各類臨時居民簽證(TRV)以縮短申請時間,有中國移民向本報投訴,在上月上網為父母申請探親簽證,移民部3天即「閃電拒簽」,但拒簽信無移民官本人簽名,而過去她曾以紙張申請,要等兩個月才有結果,這令她懷疑網上申請是否只是由電腦處理,自動拒絕。移民部對此否認,堅持每個個案均由人手負責;但有律師表示無法知道移民部真正運作情況,必須要有人上訴至聯邦法院,要移民部公開決策過程才能得悉真相(見另稿)。

住在溫哥華島葛特尼(Courtenay)的Crystal指出,她在2009年移民,至今快五年,還未與父母見上一面,非常思念他們,現在她在加拿大的生活逐漸穩定,也在葛特尼買了房子,非常希望邀請父母前來小聚,讓父母看看她的新生活。然而,如此單純的希望,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落空。

她在2011年底向移民部提出探親申請,在財力證明方面,其父母提交了多項資產證明﹕包括父親名下一套在山西省大同市價值約10萬元人民幣的房產、3萬人民幣的存款;母親名下亦有市值8萬多元人民幣的股票基金,以及10萬元人民幣定期存款;此外還有父母每個月退休金明細表。作為邀請人的Crystal,也提供了工資資料、房屋地稅證明,以及銀行存款證明等。

Crystal指出,移民官第一次以父母財力不足,以及缺乏出國旅遊經驗,而拒絕他們申請。第一次簽證被拒是在前年2月,當時是以紙張申請,兩個半月後接到被拒簽通知。她在今年4月第二次申請,這次使用網上申請,兩周後接到拒簽電郵。經過兩次拒簽,她於是求助溫哥華島的國會議員鄧肯(John Duncan)。

鄧肯辦公室建議,她應補充父母在中國各地旅遊的資料,本報曾向鄧肯詢問有關情況,但在截稿前未獲回覆。

花兩月準備 3天接通知

於是她花了兩個月時間,整理父母與親友在2008年至2014年間前往香港、上海、杭州及桂林旅遊的照片,每張照片附上說明;為了證明父母單純只想來探望,她還提供父母的孫女(邀請人外甥女)、兒子(邀請人大哥)、鄰居及朋友想給移民官的陳情信,並翻譯成英文,在準備了大量材料後,於6月16日在網上作出申請。

Crystal說,為了補充申請材料,她花了兩個月時間,幾乎天天利用電腦視頻教導父母,整理及準備照片及書信等材料,父母的材料經過她仔細比對,確定無誤後才送出,沒想到,才過了3天,即又收到拒簽信。

她指出,第一次拒簽等了兩個多月,第二次拒簽約為兩周,第三次拒簽縮短成三天,她不禁懷疑,移民部是否內部有「自動拒簽」系統,即不用經過移民官過目,便自動作出拒簽。

Crystal說:「每次再申請總再加添材料,但換來的結果,就是更多被拒理由,這對用心準備材料的申請人是一種懲罰嗎?」她表示,她第一次申請只有三個被拒理由,第二次被拒有五個被拒理由,第三次則有六個被拒理由。

在所有被拒理由中,她尤其對移民官認為父母與中國的家庭聯繫不夠,最感到匪夷所思,她說,她在中國有哥哥,哥哥多年供養父母生活,母親還代照顧孫女,如此強的家庭聯繫,移民官卻看不到?

雖然探親簽證被拒後,仍可以無限次提出,不過,有了三次被拒經驗,Crystal對於再次提出申請,是否會被公平對待,已無信心。

律師﹕司法覆核可悉審批程序

對於網上簽證的決定信並無移民官親筆簽名的問題,移民律師王仁鐸指出,移民部推動網上申請、簡化程序後,確實已省卻移民官簽名的部分,雖不能說決定無效,但確惹人懷疑,究意有否經由人手審查,還是只憑電腦系統作出決定。

他說,若不同意臨時居民簽證的申請結果,可以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屆時,便可要求移民部公開,是由那名移民官作出決定,以及檢視決定過程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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