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早在1990年代已發現大蠔灣有生態價值,故研究劃保育區,到近期正式提出把保育範圍列入法定規劃,激起討論。90年代已研究發展該區的大型發展商如新地、太古地產及香港置地,早前向城規會提交意見書,提及共持有白芒及牛牯塱一帶150萬平方呎,但無具體披露位置,只重申希望在該處發展中低密度住宅區,地積比由0.4至2.1倍不等。 3發展商擁區內150萬呎地 新地提出建議發展的範圍,與目前大蠔灣河的保育區相隔一座山,距離較遠。新地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指出,早前城規會就大蠔發展審批地區草圖諮詢公眾,太古地產、新鴻基地產及香港置地提交聯合意見,建議政府考慮在對生態環境影響較低的土地範圍,容許適當有限度的土地發展,發展商將配合政府研究,或進行有關保護環境的工作,平衡房屋需求及保育需要。 新地在大蠔白芒及牛牯塱持有逾150萬方呎土地,大部分土地在2000年前已購入。新地建議把地皮以綠化地帶分隔,發展為6個小區,並劃為「綜合發展區」,靠近北大嶼山公路的小區,以2.1倍地積比發展,樓高可建14層;其餘5個小區地積比最高只可0.4至0.5倍,樓高3層。小發展區內要有旅遊相關設施如遊客中心及文化導賞及展覽中心等。 意見書指出,其綜合發展區可透過連接路,連接至日後有可能建成的港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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