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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2013年的《施政報告》中,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都有加上「」號,去到今年《施政報告》,只有前兩者加上引號。(施政報告網上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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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政府避「中港關係」用詞
指應用「內地香港關係」 高度自治不加引號

【明報專訊】政府行政署昨日向各部門發出《用詞正確》的內部通告,要求各部門使用涉及內地與香港關係的字句時,必須要跟從通告,並指明「中港關係」用詞不合適,應該採用「內地與香港的關係」;在提及中央對港基本方針時,更要留意在一國兩制及港人治港加上「」引號,但高度自治不應加引號。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和民建聯主席譚耀宗相信港府是想「執正」字句,公民黨毛孟靜質疑目的是控制文字語言,「再控制思潮」。

明報記者

行政署昨日發出內部通告,要求各決策局及部門,在所有公文及通訊採用通告內的用語,以達到「用詞正確」。通告提及的字詞主要涉及兩地關係,如指明不應使用「中港關係」,正確應為「內地與香港的關係」。至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應寫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行政署:基本法訂明港直轄中央

行政署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基本法》第12條訂明,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故正確用語是「內地與香港的關係」。至於為何高度自治一詞不應加「」號,該署指因基本法第2條及第12條內均未有用「」表述高度自治,故現在統一有關表述。發言人指用詞不會影響「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規定。

本報翻查資料,發現梁振英在2013年發表的首份《施政報告》提及相關字句時,是用「高度自治」,但到了2015年時,同一字詞已刪去「」。

劉兆佳:梁對涉兩地字句「好緊張」

劉兆佳指出,早年他任職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時,已察覺到當時參與工作的梁振英,對這些涉及兩地關係的字句「好緊張」,指梁振英現時要「執正」也不為奇,但劉亦同意政府糾正用詞也是應有之義。

劉兆佳稱,回歸前已有內地官員對「中港」字眼不以為然,就如內地與台灣關係,內地也不會用「中台關係」。至於不能用「中港」一詞是否有矮化香港的意思,劉指內地與香港從來不是對等,而「中港」易予人兩地不是同一國家的印象。不過,對於「高度自治」一詞為何不能加「」,劉也笑說「無法理解」。

另一前籌委譚耀宗就說,不清楚政府是否因應一國兩制白皮書,而發出通告提醒官員,但同意政府統一官方用字、力求準確。不過,他指通告提到,官員今後要用「政府」、避免用「政府當局」,其實也不夠精準,認為用「特區政府」更適合。對於通告提出高度自治一詞不用「」號,譚也表示不明白,但估計是想強調一國兩制及港人治港,而高度自治則是有限制,與前兩者不對等,只是用作形容港人治港,所以要省去「」。

毛孟靜:欲壓低香港位置

公民黨毛孟靜則批評梁振英下指令,把政府用字「大陸化」,指現時政府官員已經過分仿效長官,不時把梁振英的慣用語掛在嘴邊,如「重中之重」、「方方面面」等,指政府的通告是想壓低香港的位置。她特別關注高度自治一詞缺少了「」,指這反映中央及港府是壓低高度自治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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