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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香火堂」的構想圖。 (羅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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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駐溫領署的公告。(大漢公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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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現存證人:香火堂內有神主牌
白人領頭 彰顯族裔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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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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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火堂」重建變身華人博物館
民間自發的人文關懷

【明報專訊】正當省府就卑詩省華人的歷史地點進行公開確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之際,一群有心的民間人士正在為重建超逾110年歷史的利頓(Lytton)華人「香火堂」(英文為Joss House)而默默耕耘,並計劃將在「香火堂」原地建立一間華人博物館。這個利頓「香火堂」,是加拿大最古老的華人宗教建築之一。參與這場重建歷史的熱心人士,來自不同族裔;包括歷史學家、民間歷史愛好者,以及一位隱居山嶺的白人和尚。對於保育卑詩省華人的歷史底蘊,彰顯華人對本省的歷史貢獻來說,這份來自民間自發的人文關懷,可能與政府的確認同樣重要。

這是一個白人和尚、一位華人歷史學家、與幾個歷史迷的故事。

採訪、資料蒐集:陳志強、伍淑芬

一切從一個世紀前的一則通告說起

時間是中華民國六年(1917年)2月13日,這是一個「Canada」的中文譯名仍然是「坎拿大」的時代。在西「坎」大埠「雲高華」的中文報紙《大漢公報》的刊登的一則告示格外引人注目。告示的刊登者是「溫領署」,相等於當今的中國駐溫哥華總領事館,通告內文如下:

「逕啟者,據列悟埠(LYTTON B.C.)華僑團體會榮記迭B冬記迭B祥和音全騢晼A該埠有華僑禮拜堂一所,其地址係卅五年前經地方政府批准發給。惟歷年(頗)久,證據無從檢討。現有意大利人乘機謀佔該地址。請代維持等語。查本案須有證據以資辦理。本署業經函向該埠地方官及意人之律師。詳查一切。該埠各僑民如知該禮拜堂地址之歷史或詳情,足資追尋證據者。仰亦從速報告本署,無任盼望,此佈

中華民國六年二月七日

溫領署佈」

意大利人覬覦香火堂地皮

根據告示,這所產權不明的華人「禮拜堂」的所在地皮「係卅五年前經地方政府批准發給」,也就是1882年左右。當年的「列悟埠」正是今天的利頓(Lytton)。

但這次尋找物業產權證明的努力似乎並沒有結果。到了1928年,也就是11年之後,《大漢公報》在當年5月10日與15日連續刊登了兩篇有關「列悟」「華人公所」遭意大利人「啁秩灣氏」拆毀的報道。當年的中華民國派駐溫哥華的保君皞領事親自乘坐火車前往「列悟」為華人出頭維權。

據報道,保君皞領事接觸了當地警局,並傳訊被指拆毀「公所」的意大利人。《大漢公報》寫道:「該意人言語狡詐,任意橫蠻,欺侮華人,保領事申辯冉諢A與警官言,無論該意人如何奸狡。但私自拆毀華人公所實有違法律,須賠償原慣。或另行建築賠償華人。方合公道。」

究竟這宗拆毀「華人公所╱禮拜堂」,要求賠償的案件其後有何結果,在其後的《大漢公報》中,已經再難找到蹤跡。

對於利頓(列悟)華人「公所╱禮拜堂」被拆一事的關注度,被關乎華夏亡國滅種的抗日戰爭的新聞所掩蓋。湮沒在歷史的洪流之中。

1980年出現的轉機

直至1980年,也就是「公所╱禮拜堂」被拆毀半個世紀之後,事件才出現轉機。

1980年,在利頓經營度假村及漂流探險業務的范德里奇(Fandrich)夫婦伯尼(Bernie Fandrich)及羅娜(Lorna Fandrich)購入這塊土地。但與先前業主不同,夫婦倆對這塊地皮與華人的歷史淵源十分看重。

兩人都是歷史迷,曾經在大專院校任教的伯尼更撰寫了《壯麗的卑詩省湯姆遜河》(British Columbia's Majestic Thompson River)一書,對當地掌故及歷史有深入研究。兩人不懂中文,從來沒有看過《大漢公報》的相關報道,但卻從英文報章《溫哥華每日省報》(Vancouver Daily Province)1933年5月7日的一篇報道中,知道利頓華人「香火堂」(Joss House)的故事。

該篇報道的題目為:「利頓木屋中的神祗們」(Gods in a Lytton Woodshed)。報道的作者為傳奇出版人兼政治家默里(George M. Murray)。默里在錦祿市(Kamloops)的田土廳(Land Office)發現幾吋厚有關該「香火堂」的文件,對這所宗教建築被拆事件的來龍去脈有所掌握。

綜合這些中英文報道,列頓一名意大利人Guiseppe Taverna(也就是《大漢公報》的「啁秩灣氏」)窺覬這塊土已經由來已久。原來「啁秩灣」在1901年已經去信田土廳,指出華人對該所「香火堂」並無業權,要求轉售。

根據默里的報道,1901年也有一批華人及華人商號入韞苳g廳,要求購買該物業。田土廳最後派人走訪利頓居住時間最長久的老居民厄爾(Tom Earl),根據厄爾的敘述,華人在1881年之前已經擁有該棟建築,修建「香火堂」的原因,是當地華人大量染病,故此修建該棟「香火堂」求神庇佑。

有可能是全加最古老華人祭祀建築

在1918年,意大利人「啁秩灣」的代表律師墨菲(James Murphy)再次去信當局,要求出售「香火堂」。

墨菲的信函再一次為該祠堂的修建年期提供線索,墨菲在信中說:「在40年前,數以百計的華人在菲沙河淘金,當時這棟建築對他們很重要,但最近以來已經被遺忘。」

1918年的40年前就是1878年,假若該資料可靠,則顯示在1878年這棟祭祀建築已經存在,並成為淘金華工的祭拜神靈菩薩之地。

假若屬實,則利頓的「香火堂」可以名列華人在加拿大修建的第一批宗教祭祀建築之一,甚至有可能是全加拿大第一家。

根據紀錄,位於巴克維爾(Barkerville)的致公堂,建於1863年左右,但致公堂並不能算是是純粹的宗教場所。維多利亞市的「譚公廟」原建築在1877年由當地的客家團體所購入,其後加以改裝成為華人廟宇。

根據默里的報道,這棟「香火堂」在1928年被拿出來公開競投,最後被「啁秩灣」以42元的價錢買走。

報道又稱,該事引起中國駐溫總領事Chenhow H. Pao(《大漢公報》提到的保君皞領事)親自交涉,指出建築物並非毫無價值,其裝修與家具優良,估價在1000元。這件事甚至驚動了中國政府,但最後仍然是不了了之。

默里指出,在這棟木建築之中祭祀的神祗包括「觀音」,以及「神農」。這些「神祗」被「啁秩灣」移到另外一家儲物木屋內。而原本這棟祭祀場所其後被「啁秩灣」改作雞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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