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標準工時委員會早前發表評估報告,倘月薪1.5萬元以下的僱員受每周44小時標準工時規管,以1.5倍超時補水率計算,全港僱主將增加合共103億元薪酬開支,近7000間企業會轉盈為虧。標時會勞方代表吳秋北昨於電台節目上指出,103億元是員工勞力應得報酬,資方代表劉展灝(圖)反駁,在最低工資實施後,僱主「無可能剝奪員工」,又指現時僱員非沒有補水,而是「已經鬗H工包鬫b內」。 吳秋北昨接受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訪問,指103億元薪酬開支是打工仔本來應得回報,非僱主額外增加成本,「係你(僱主)食髐H鵅y成本』」。劉展灝反駁,員工受聘時知道自己工作時間,又指部分職位「垮o呢個人工,冇理由逐分鐘逐分鐘計幾多超時補水」,員工不是沒有補水,「已經鬗H工包鬫b內」。 劉:最低工資 僱主難剝削員工 劉展灝認為,本港一直有超時補水,像其工廠的工人有補水,但文職沒有,因難以判斷員工有需要超時工作抑或效率低,又稱臨近展覽會多的旺季,員工自願留在公司工作,「我](僱主)冇要求」,強調鼓勵員工準時下班。他又認為最低工資已是保障員工的「安全線」,僱主「無可能剝削到員工」。 梁籌庭斥劉「夾硬薄v 吳秋北不認同劉說法,認為僱員根本無議價能力與僱主訂立合理的合約工時,促立法扭轉長工時問題。他建議可根據各行業訂立最高工時,「非立法後便沒有彈性、所有行業一刀切」,如僱員在旺季可加班,淡季可以減少工時。對於劉展灝指僱員人工已包括超時工作,標時會勞方代表梁籌庭直斥「夾硬薄v,認為將來設合約工時,員工不會接受超時沒有補水,「做鰽巧鯠N做」,反映僱員不認同月薪已包括超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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