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埔運頭街劍橋護老院早前被揭發在露天平台上,把部分缺乏自理能力的女院友脫至全裸或半裸等候}涼。去年該護老院女護理員責罵坐輪椅的七旬男院友,指他食橙時把橙汁濺到衣服上, 掌摑對方數下。她早前承認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責「食橙就要畀你打?」認為她的行為完全不能接受,判她入獄4星期、緩刑兩年。 稱遭院友扭手腕 一時氣憤 越南裔女護理員范氏雲(55歲)昨沒有律師代表。范表示她自1997年來港,在涉案護老院工作5年。 她在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提問時解釋,當日事主趙壽(77歲) 剛洗澡完畢,有人給他吃橙,但他沒有穿圍裙,橙汁流到身上,范遂把橙拿走打算為他換衫,但趙扭住她的手腕,她一時氣憤便打了他的頭幾下。 范求情稱,家中有經濟困難,請求裁判官她最後機會,「我好後悔,我知我唔琚A希望法官畀機會我」。 官:若事主受傷必判囚 馬官判刑時斥責范,指他人把長者託付給她, 但她如此對待比她年長20年的人。馬官表示,明白她工作辛苦,工作時間長,也有長者很固執及不聽話,惟她在當時的情G下可選擇揮開對方的手,而不是打對方的頭數下。 馬官明言,若事主受傷,即使范認罪及沒有案底也好,必然會判她坐監;今次事件中事主沒有受傷,但范的社會服務報告顯示她不適合執行社會服務令,故她近乎需要入獄。馬官終判監她入獄4周、緩刑兩年執行。 【案件編號:STCC28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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