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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誤稱校委風波 張星煒告陳捷貴誹謗

【明報專訊】港大職員協會會長陳捷貴早前在港台節目上兩度自稱曾任港大校委會成員,並不符實,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其後去信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校長馬斐森及港大教職員,要求大學澄清及對陳採取紀律行動。陳其後發電郵予港大教職員等表示已作澄清,並指張「糾纏」及「步步進迫」。張認為陳的電郵誹謗,日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陳再發布有關內容及賠償。

原訴人為擔任香港大學教師及職員會主席的港大電機電子工程系副教授張星煒;被告則為中西區區議員兼港大職員協會會長陳捷貴。

入稟狀指出,涉案時正值港大延遲任命副校長風波。陳於今年7月7日以港大職員協會會長身分出席港台節見《視點31》,兩度錯誤地說自己曾任港大校委會成員。張認為陳誤稱自己曾任港大校委會成員一事並非無心之失,故於7月及8月兩度去信校委會主席梁智鴻,並抄送給校長馬斐森,要求大學立即澄清及對陳採取紀律行動,其中一次更同時抄送給所有港大教職員。

電郵指張星煒「步步進迫」

入稟狀續指出,陳於8月15日以中英文電郵回覆原告,並同時抄送給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校長馬斐森及約5000名教職員。陳在電郵中解釋錯稱一事,並表示與張均為港大教職會的工會代表,指張「步步進迫」,要求張不要再糾纏,並引用「煮豆燃萁」要求張三思。張一方指出,陳的電郵內容會令人誤會張無理取鬧及對學術自由漠不關心等,嚴重破壞其身為港大教師、職員會主席及港大一員的聲譽。

陳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暫未收到法庭文件,但對被控誹謗一事感冤枉,稍後會諮詢法律意見。陳參選區議會中西區大學選區,同區有劉偉德參選。

【入稟編號:HCA 24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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