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前社工出獄 求覆核革職決定
火燒南生圍 警查未拉人
車剷行人路撼貨車 78歲的士司機不治
三成半心衰竭屬「糖尿心」
涉非禮同袍 警署警長:郎朘]是讚她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曾蔭權案明續審

【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昨續審。曾蔭權早上與妻子手牽手步入法院,其間沒回應任何提問,曾太則與前天一樣,在丈夫進入犯人欄後便先行離開。審訊至中午完結,案件押後周五下午續審。

法官早前下令禁止傳媒報道聆訊內容,直至另行通知。被告曾蔭權(72歲)偕同妻子鮑笑薇於開庭前半小時,乘坐私家車抵達高院,手牽手步入法院。曾蔭權上庭前輕吻妻面一下,其後由會議室步入法庭,神情略為緊張,記者與他打招呼亦不獲理睬。有別於首天聆訊不時低頭用平板電腦做筆記,曾蔭權昨全程繃緊蚆y聽審,離庭時亦沒回應記者提問。

全程繃緊臉聽審

曾太如同前日般未有在法庭旁聽,待曾蔭權進入法庭後先行離去。被問到為何不在庭內旁聽,曾太僅稱「唔啦都係」。曾蔭權胞妹曾璟璇繼續到庭支持胞兄,兩人在庭外會議室見面時相擁,神情較嚴肅的曾璟璇難得展露燦爛笑容。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和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控罪指出,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涉嫌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的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的利益,作為他以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分,考慮及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請的報酬。

另外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曾蔭權被指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期間,涉嫌參與決定雄濤提交的上述申請,但沒有向行會申報或披露;曾蔭權又被指當何周禮為上述物業進行室內設計工程期間,建議授勳予何。

【案件編號:HCCC484/15】

 
 
今日相關新聞
曾蔭權案明續審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