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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內地漢暴動案庭內拍照外傳 獲放行 辯方恐陪審團容貌外泄 官:無心之失

【明報專訊】2016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期間,自稱「遊客」的內地漢被發現在庭內向陪審團方向拍照,並以微信傳送相片,他後來向執達主任表示不熟悉香港法律程序,主動將所有相片及影片刪除,惟執達主任承認未有留下內地漢的資料,亦未有確認他遊客的身分便將他放行。辯方恐陪審團容貌外泄,惟法官認為內地漢只是「無心之失」,非針對陪審團。

司法機構﹕轉交警方跟進

司法機構發言人拒評論個別個案的處理方法,指已將事件轉交警方跟進。法官彭寶琴昨午休庭前向控辯雙方表示收到書記通知,替一名公眾人士發現有人在庭內拍照並將相片以微信傳送,欲知控辯雙方想如何處理。在控方要求下,該女公眾人士到庭上向法官解釋事發經過。

該女士稱,昨晨她坐在公眾席最後排,當她到達法庭時,友人已告知她身旁的男子在開庭前拍了一張相片,因此她一直留意男子的行為,發現當陪審團進入法庭一刻,對方欲再次拍照。她即時瞪茖k子,男子看來因此關掉相機。當法庭傳召證人時,男子再用手機拍照,並以微信將相片傳送出去,她即時通知辯方的事務律師處理。

內地漢自稱遊客不熟港法律程序

執達主任表示,他們收到指示後將男子帶出庭外,勸喻該男子庭內不可拍照。男子自稱是「內地遊客」,不知道香港的法庭不可拍照。執達主任在對方手機看見7至8張相片及一段影片,但沒有留意相片拍攝了什麼。男子即時將所有相片及影片刪除,更將手機「垃圾桶」內的備份刪除,其後男子便返回法庭。辯方質疑該男子是否真是遊客,執達主任表示沒有深入了解,亦沒有要男子留下資料。

執達主任指已刪相片未留內地漢資料

彭官認為該男子只是「無心之失」,但擔心一旦相片在網上流出,會影響陪審團。辯方表示事態比他們想像中嚴重,由於陪審團容貌有可能外泄,認為應通知陪審團。彭官同意,但多次強調認為該男子只是「無心之失」,因男子在開庭前已曾拍照,更主動刪除相片,不認為他是針對陪審團。

彭官最終向陪審團稱,審訊開始前有一名公眾人士被發現拍攝法庭相片,並在傳召證人期間向法官方向拍照,且將相片以微信傳訊出去。法庭職員向該公眾人士查詢,該人自稱是「遊客」,不知法庭內不可拍照,已主動刪除相片。

官指倘相片流出會被控 茬乘f團放心

彭官表示「我]聽完後,覺得係一名不熟悉香港司法程序的人的無心之失,非針對陪審團任何人」,更茬乘f團「唔需要擔心」。彭官雖擔憂相片或影片會在網上流傳,但同時通知陪審團一旦相片遭發表,涉事者會被控,茬乘f團放心。

【案件編號:HCCC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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