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憤怒 (曾繁光醫生)

[2012-03-01]

曾繁光,精神科醫生,熱心公眾精神健康教育。受國文老師影響,十三歲愛上文字創作,一九九四年投入視覺藝術創作。是三個孩子的父親,努力學習當個稱職爸爸。 (mpwtsangfankwong@omghk.com)

「醫生!我才不想見你!若不是她迫我來,我一定不會出現。對性失去興趣怎會是病呢!」他不滿地抗議。

醫生笑着回應:「你才三十歲,且結婚才半年,婚前性生活愉快,婚後即出現不能勃起的情況,後來你更對性失去了興趣,若這不是病是什麼?」

他告訴醫生:「我們相識了五年,同居了兩年才結婚,婚前我們每隔一兩天便做愛一次,可是,自從開始籌備婚禮,我們便吵起架來。我認為,我們沒有太多積蓄,該把錢用作首期買樓,也別花四五十萬去擺酒。可她不同意,她認為擺酒是必須的,『媽媽只有我一個孩子,我結婚當然要依她的意思,擺它三四十席,讓她可以開開心心!』為此,我跟她吵了起來,也跟她媽媽吵了一架。還有兩星期便要結婚,我給氣昏:『你立即給我滾!以後也不想見到你!』看着她收拾衣物,頭也不回走了。快要結婚了,我該怎麼辦呢?我不住找她,她不接我電話,到她辦公室找她,她總是冷淡地說很忙,沒空跟我聊天。愈近結婚日我愈害怕,我實在不敢肯定她會否出席婚禮…

「也許太擔憂了,我昏倒街上給送到醫院去,她到醫院看我,見到她我摟住她哭個不停,像孩子般哭着說:『我要結婚!我要結婚…』她忍不住回應:『我們不是過兩天便結婚麼?你還想什麼?』

「我開心極了!她說:『我們以後便開開心心地生活了!你得包容我的壞脾氣!』我立即答應:『你說什麼我也依你!』說完這話我後悔了。

「她選擇擺酒,婚後跟她媽媽住,為的是要多儲蓄做買樓首期。她的媽媽是個愛控制別人的人,搬到她家,我便給批評得體無完膚。我又再跟她吵架,並威脅:『若你愛我,便跟我搬出去住,不然便跟你母親一起生活好了…』

「得到她媽媽的支持,她才敢跟我搬了出去。可她每天放工便要我一起回母親處吃飯, 吃過了飯回家,洗澡後已是半夜一時。我想做愛,她卻說很累,明天還要上班,答應星期天不用上班才跟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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