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壓目標水平須隨年齡增長而調高嗎?

[2020-10-13]

上兩期和大家解答了有關傳聞謂「血壓有新消息:美國已正式規定:65 歲以上標準血壓150/90,80 歲以上的正常老人,160 甚至170 也可以。」的錯誤,今期引用加拿大高血壓協會(Hypertension Canada) 於2020 年發出的最新指引,再為大家分析這個謠傳的錯誤之處。


確診高血壓:
( 一) 自動化診間血壓(Automatic office blood pressure, 簡稱AOBP),在診所使用自動化血壓量度儀:平均收縮壓≧ 135 或舒張壓≧ 85。

( 二) 非自動化( 手量) 診間血壓(Non-automated or manual office blood pressure 簡稱Non-AOBP),在診所使用傳統手量而非自動化血壓量度儀:平均收縮壓超過≧ 140 或舒張壓≧ 90。

( 三) 居家血壓監測(Home blood pressure monitor):平均收縮壓超過≧ 135 或舒張壓≧ 85。

( 四) 動態血壓監測(Ambulatory blood pressure monitoring,簡稱ABPM):平均二十四小時收縮壓≧ 130 和/ 或舒張壓≧ 80、或平均日間收縮壓超過≧ 135 或舒張壓≧ 85。

心血管風險:
加拿大高血壓協會將患者分層成為三個不同的心血管風險(cardiovascular risk),並按這個風險訂出不同的啟動藥物降壓閾值和降壓目標:

( 一) 高心血管風險:有以下一個或更多的臨床指標:

(i) 臨床或亞臨床心血管疾病;

(ii) 慢性腎病:
(1) 非糖尿病腎病;
(2) 蛋白尿:每天超過1 克;
(3) 腎功能:估算腎小球濾過率介於20-59 mL/min/1.73 ㎡

(iii) 估計十年整體心血管風險(global cardiovascular risk) 等於
或超過百分之十五;

(iv) 七十五歲或以上。

( 二) 中度至高心血管風險:擁有多個心血管風險因素和十年心血管風險超過百分之十五。

( 三) 低心血管風險:沒有目標器官(target organ) 損壞或心血管風險因素。

目標器官(target organ) 損壞:
所有的高血壓患者都必須接受有沒有目標器官損壞,若伴有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都會將患者歸入中度至高風險、甚至是高風險類別:

( 一) 心血管疾病,包括冠心病、急性冠狀動脈綜合症、心絞痛、心肌梗塞、心臟衰竭、左心室功能障礙、左心室肥厚等;

( 二) 腦血管疾病,包括顱內動脈瘤破裂導致蜘蛛膜下腔出血、失智症、腦內出血、缺血性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俗稱小中風)、血管性痴呆、混合血管性和阿兹海默型痴呆等;

( 三) 高血壓性視網膜病變;

( 四) 周邊動脈疾病:包括間歇性跛行;

( 五) 腎病: 包括蛋白尿、估算腎小球濾過率低於60 mL/min/1.73m ㎡

由此可見,診斷和治療高血壓的標準主要是按患者的健康狀況而不是年齡,反而年齡超過七十五歲便自動歸入高心血管風險類別,為了預防嚴重的併發症而需要接受更積極而不是寬鬆的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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