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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居民被追前業主欠下水費】與市府爭拗數年現考慮興訟
(2025/5/5)
【明報專訊】渥太華一名男子因一筆8年前積欠的水費而陷入與市府的糾紛,事件因市府長達數年的失職而引發關注。當事人表示,自己可能採取法律行動,捍衛權益,也呼籲更多遇到類似情況的業主站出來維權。
今年3月,渥太華市府向哈斯利特(Robert Haslett)寄出通知,表示將一筆499.79元的水費欠款轉入他名下的一處位於Hintonburg社區物業賬戶中。賬單顯示,這筆費用是2017年前業主所欠的4個月水費和累計利息。
令哈斯利特憤怒的是,這筆欠費追溯到他購入物業之前,市府卻直到8年後才通知他。
他說﹕「我們當初連繳清原始賬單或提出異議的機會都沒有。這筆費用在毫無通知、毫無細節、毫無問責的情況下偷偷積累至今。」
令人不解的是,市府稱因聯絡不到前業主而未能及時追收。然而,事實是前業主早在6年前已去世。哈斯利特僅用了30秒就在網上找到了2019年的訃聞。
哈斯利特說﹕「他們居然花了6年才發現業主已經去世,實在令人震驚。」
哈斯利特曾多次要求市府說明,這筆近500元的費用究竟有多少是利息和滯納金,多少是真正的水費,但至今未獲答覆。
市府稱,根據隱私法,不能透露前業主賬戶的任何細節﹐包括發票、賬單或費用明細,並建議他通過信息自由法(FOI)查詢,但此過程既耗時又需支付費用。
但市府提供了計算利息方式,指賬戶關閉後,欠款按每日0.0417%利率計息,每逾期15天計息一次。大約150元的水費,按此利率在8年內累計利息約350元,總額接近500元。
市府又表示﹐如哈斯利特拒絕付費﹐費用就會加到他的地稅賬單裏。
地產及遺產律師阿桑加拉尼(Rita Asangarani)表示,新業主接手舊物業後被追討水費並不罕見,但8年時間才發現此事﹐就極不尋常。
她建議,哈斯利特可通過產權保險理賠,因為一般情況下,這類歷史欠費應包含在產權保險保障範圍內。
不過,哈斯利特認為,不該讓他依賴產權保險來替市府的失誤善後。「這筆費用市府應該直接取消」。
他說﹕「如他們當初第一時間通知我,我或許會為了省事直接付清原始費用,但這些利息和滯納金是另一回事。」
他正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即便花費遠超這筆賬單金額,他也堅持要據理力爭﹐這是原則問題。
他說﹕「我相信還有很多人遇到類似情況,只是他們沒有能力或資源去抗爭。」
今年3月,渥太華市府向哈斯利特寄出通知,表示將一筆499.79元的水費欠款轉入他名下的一處位於Hintonburg社區物業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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