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警方展開兩周「禁止停車區」取締行動】違例罰單190元或被拖走汽車
(2025/6/16)



【明報專訊】多市今日起展開「禁止停車區」取締行動,以緩解尖峰時段交通揥塞問題。

警隊今日起啟動為期兩周的取締行動,重點針對在尖峰時段於主要道路上「禁止停車區」違規停車的司機。

這次行動由今日起一直至6月27日,期間將加強取締力度,特別是在平日下午的交通尖峰時段,即是下午3時至7時。

多倫多警隊的取締胡亂停車的人員,將會策略性部署在市中心交通繁忙道路上,對阻礙交通安全與道路暢通的司機發出罰單。

今年四月,多倫多市議會指示市政府工作人員與多倫多警隊在今年內進行兩次「禁止停車」取締行動:一次在六月底前,另一次在九月底前。

「禁止停車區」是指在道路上禁止司機以任何理由停車的區域,除非是為了避免與其他車輛發生衝突,或遵守警員指示或交通管制號誌。這些區域包括:市中心的主要道路、公車和街車站附近、行人過路線、消防水龍頭附近。

這還包括市政府網站上列出的其他區域 ,如需要更多信息,可以瀏覽 https://www.toronto.ca/business-economy/industry-sector-support/film/plan-your-shoot/parking-prohibitions/#:~:text=Share,Paid%20Duty%20Officer%20in%20intersection)

如果司機在這些「禁止停車區」停車或逗留,將會收到警員發出190元的罰單,車輛也可能會被拖走。

這次取締行動旨在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標誌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一天中最繁忙的時段,以幫助保持交通順暢。

兩周取締行動結束後,警方和市政府將會對審查取締的成效,以評估其影響並決定下一步措施。

多倫多市長鄒至蕙表示,在『禁止停車區』停車會令其他車輛都慢下來。即使是一輛車,也可能造成嚴重的交通壅塞,尤其是在繁忙的市中心道路上。

多倫多警隊警司曼恩(Mandeep Mann) 指出,當司機在禁止停車區停車時,就是在造成交通壅塞,並為所有道路使用者製造不安全的環境。在接下來的兩周內,警隊的停車取締人員將在尖峰時段加強市中心的取締力度,以幫助街道保持暢通。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主頁] [即時加國] [即時國際] [即時財經] [即時港聞] [即時兩岸]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