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將個人信息作政治用途
隱私專員促法庭裁臉書違法

[2020.02.07] 發表
隱私專員泰瑞恩去年12月10日在渥太華參加記者會。(加新社)

【明報專訊】聯邦隱私專員泰瑞恩(Daniel Therrien)周四要求法官,裁定社交媒體巨擘臉書(Facebook)違反加拿大有關私營行業如何使用私人信息的法律。其辦公室認定,臉書公司的鬆懈做法,令個人信息被用於政治目的。

泰瑞恩的辦公室在呈交聯邦法院的通知書中表示,臉書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令專員滿意其遵守《個人信息保護及電子文件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該法例涵蓋私營機構。它又補充稱,在臉書遵循該法例修改其做法前,「存在並將繼續存在風險」,那就是該公司將把加人的個人信息,泄露予應用程式或其他第三方,並在用戶不知情或預期的情況下被使用。

泰瑞恩要求聯邦法庭作出補救措施,其中包括發布聲明宣布臉書違反法律;頒令規定該公司實施有效、具體且方便的措施,以獲得並確保它堅持獲得所有用戶有效同意;頒令規定臉書針對自身處理手法作出技術性修訂、修改和修正,以實現有關法規。

泰瑞恩跟卑詩省隱私專員去年發表調查報告,指出臉書在程序上出現的重大缺陷,並呼籲制訂更強而有力的法律來保障本國國民。

調查源於有報道指臉書容許一家外部機構,利用數碼應用程式來獲得用戶的個人信息,然後將某些數據轉交其他人。有關信息的接收者包括英國政治顧問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它被指參與美國政治運動。

泰瑞恩指出,該應用程式曾被稱為「This is Your Digital Life」,它鼓勵用戶完成個性測驗,但在人們安裝有關應用程式時,被搜集更多其個人信息以及有關其臉書交友數據。

該報告指,全球約30萬名臉書用戶使用該應用程式,致使約有8,700萬人的個人信息有機會外泄,當中包括逾60萬名加人。泰瑞恩認為,臉書未經應用程式用戶及其友人有效而有意義的同意,也沒有「足夠的保護措施」來保障用戶的信息,此舉有違反加拿大隱私法之虞。

臉書對調查結果提出異議,並拒絕實施報告中的建議。臉書周四發表聲明稱,儘管該公司多次嘗試跟其辦公室合作,並提出「超越其他公司所作的」措施,但聯邦隱私專員仍採取法律行動。該公司還重申其論點,那就是沒有證據證明它已跟「劍橋分析」分享加國用戶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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