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泄夫婦私隱討款就逮
【明報專訊】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涉在未經同意下披露一對夫婦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號碼及地址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昨在新界被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調查顯示,男事主曾向被捕人借款,兩人其後因還款安排糾紛。
公署昨稱,被捕女子與男事主是舊朋友,男事主今年3月向她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的香港身分證及妻子的差餉通知書照片。至今年5月上旬,有人在社交平台個人帳戶先後發布4則向該對夫婦追討款項的信息,並附上事主身分證及差餉通知書的照片,當中可看到男事主中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日期等資料,亦見女事主英文姓名及地址。
公署續說,有人今年5月中旬再在夫婦居所外的走廊張貼多張追討款項單張,載有略去部分內容的男事主身分證照片,但仍看到中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等。
公署提醒,身分證載有敏感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分證副本,可構成「起底」,最高可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