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審條例 規範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制
【明報專訊】中共中央政治局昨日召開會議,審議《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工作條例》,進一步規範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職責和運行。會議強調,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要準確定位重大工作,「謀大事、議大事、抓大事」,做到「統籌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新華社報道,會議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指出,設立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是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集中統一領導、推動重大任務落實的重要制度安排;要深入調查研究,提升決策議事質效,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政策舉措;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務求實效。
根據《中共中央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共中央設立若干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在黨中央領導下,負責相關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屬於政治局常委會職權範圍內的決策事項,根據需要可先由有關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會議或者中央書記處辦公會議研究討論。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會議議題由總書記確定或者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