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盯傳媒 不審訊拘異見者

[2015.03.24] 發表

【明報專訊】李光耀治下的新加坡,言論和新聞自由向為西方詬病,從李光耀、吳作棟到李顯龍三任總理都曾以誹謗罪控告國內外人士及傳媒,迫使《紐約時報》、《經濟學人》和彭博社等知名傳媒退讓。曾任職新加坡《海峽時報》10年、並著書探討新加坡新聞自由的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喬治(Cherian George)向本報指出,李光耀從不相信自由主義的管理媒體方式,一大原因是他與其他新加坡開國元勛靠國族主義(nationalism)取得成功,而非來自媒體支持。

傳媒批判須接受政府底線

喬治指出,外界誤解新加坡傳媒都為政府擁有,但其實政府從未把傳媒機構國有化,不過李光耀對傳媒的理念與西方民主國家的傳統有別,認為新加坡傳媒必須接受政府設定的底線:首先,傳媒可以有批判性,但必須「有分寸」,尊重政府的最終權威,不可以產生儼如反對派角色的政治宣傳;其次,傳媒非為政治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而設,不能與政府平起平坐。

不過上述模式近年漸現裂痕。喬治形容,近年網絡興起,令許多不容於主流傳媒的批判言論得以流傳,過往許多反對意見只能私下談論,公開場合的議論語氣必須「尊重政府」,如今網絡可以容納更多不同聲音,甚至是不那麼尊重領袖的言論。

國安法誹謗罪壓制異己

與過往異見人士一樣,異見博客要承受高度政治風險,面對當局透過司法手段壓制。李光耀一直利用《國內安全法》,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不經審訊就拘禁異見人士。誹謗是他對付異己另一大武器,漫長官司及巨額賠償往往令反對者傾家蕩產。反對派領袖徐順全2001年被李光耀及吳作棟告誹謗,因無法賠償,2006年要宣布破產,無法參加當年大選。

李顯龍去年亦用誹謗罪對付影射他貪污的博客鄞義林。鄞雖撤文道歉,仍被判誹謗罪成。不過這宗官司也體現網絡為新加坡帶來的變化:鄞公開募款打官司,4日便獲捐逾7萬坡元(約39萬港元)。李顯龍能否維持其父管治作風成疑。

社會瀰漫的不滿情緒已見諸投票箱,令人民行動黨2011年大選遭遇歷來最差成績。喬治強調,異見聲音增強,不代表主流民眾想趕人民行動黨落台,他說:「他們(只是)愈來愈相信人民行動黨需要一個強大的反對派,以保持限制(政府)。」

明報記者 周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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