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須司法授權 警索羅渣士客戶資料劇減

[2015.04.10] 發表
政府機構與警方去年向羅渣士索取客戶信息的個案急劇下降。

(渥太華9日加新社電)羅渣士公司(Rogers Communications)發表第二份年度透明報告說﹐來自政府機構、警方的客戶信息索取要求﹐在去年一年銳減。這要歸功於公眾對隱私權的日漸關注﹐及法庭就互聯網隱私的一項里程碑裁決。

羅渣士在周四的報告中說﹐它在2014年中﹐收到低於11.4萬例索取客戶信息請求﹐而此前一年﹐數字接近17.5萬宗。

羅渣士去年夏季時說﹐公司不再依照慣例﹐在沒有法庭令之下﹐向警方與安全機構提供客戶基本信息。

那是因為加拿大最高法院此前的一項重要裁決﹐以及客戶對隱私泄露的擔憂。

最高法院去年6月裁決說﹐警方需要司法授權﹐才能從互聯網服務供應商處﹐獲得用戶的個人信息。最高法院否決一個概念﹐即聯邦隱私法允許互聯網公司﹐自願提供用戶的身分。

最高法院作出此項裁決﹐是因為公眾日益擔憂﹐當局在沒有明確監督下﹐不動聲色地獲得用戶資訊。

羅渣士說﹐自6月以來﹐它僅在有法庭令的前提下﹐或者是在《刑事法》界定的緊急情況下﹐才回應兩種索取要求。其一是確認客戶基本信息﹐如姓名和地址﹔其二是幫助兒童性剝削案調查的特別程序﹐透過電腦IP地址﹐確認客戶姓名和地址。

周四公布的數據顯示﹐該公司政策的改變﹐產生了重大影響。

在2014年﹐索取用戶姓名與地址的請求個案﹐下降至不到3萬宗﹐遠低於前一年的8.8萬宗﹔在兒童剝削案中﹐尋求協助的次數﹐從2013年的711例﹐減少至去年的384例。

加新社去年11月獲得的一份政府內部文件顯示﹐由於法庭裁決設置的新障礙﹐皇家騎警放棄部分案件的調查。

文件稱﹐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與加拿大保安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都擔心新裁決導致資源不足、影響行動結果。

羅渣士公司去年也有2,278次﹐沒有提供客戶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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