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司機參加Uber接客保險要罰25萬

[2015.07.31] 發表
卡羅加達斯(左2)出席會議,右1是市議員詹嘉禮。(余曦攝)

【明報專訊】加拿大保險局(Insurance Bureau of Canada)消費者和行業關係部負責人卡羅加達斯(Peter Karageoros)昨天稱﹐現在為Uber(優步)服務的司機﹐投保的是個人汽車保險﹔一旦進行載人服務﹐則已經發生實質變化﹐必須通知自己的保險公司。

他昨天和數位保險界人士﹐應多市議員詹嘉禮之邀﹐在多市政府會議室就此事進行「技術吹風」。

他續稱﹐保險業以誠信為基石。在安省﹐每位居民申請汽車保險填表時﹐都會被問到所投保的汽車是否會「以盈利為目的載運乘客」﹖如果答否﹐才可申請個人駕駛保險。

但如果事實與回答不符﹐不但保險會被取消﹐而且還面對巨額罰款﹕初犯25萬元﹔之後為50萬元。

如果持個人汽車保險﹐但現在又成為Uber司機﹐這已經構成 「風險方面的實質變化」﹐必須通知保險公司。否則﹐這些司機面臨頗為嚴重的後果。

比如﹕上述巨額的罰款﹔索賠被否決﹔或者保險範圍被限制到最低的程度。

最可怕的是﹕未有合適保險情況下發生的傷亡意外﹐可能造成Uber司機的個人財產損失。

目前﹐個人汽車保險的保費通常是一年2,800元﹔但商業保險則是2.3萬元﹐相差約8倍。

安省財政廳所屬的金融服務委員會近日為此專門發出一份信息傳單。該傳單稱﹕安省汽車的普通保險﹐是將汽車載人服務排除在外的。「如果你是一名乘客﹐你遭遇到損失或責任﹐可能未受保護。向司機提問﹐了解你獲得多大保護」。

該傳單稱﹐「如果你打算參加搭載服務(Ride-Sharing)﹐你應該和你的保險公司聯絡﹐保證你有合適的保險範圍﹐來保護司機、乘客和其他人的利益」。

Uber公司稱﹐他們有一個500萬元的輔助保險﹐可以保護司機和乘客。但卡羅加達斯昨天稱﹐阿省保險當局近日已經表態﹐聲稱Uber的這個保險是不充分的。

昨天參加吹風會的保險業內人士稱﹐目前保險業界正和安省政府合作﹐希望降低個人汽車保險的保費。但是﹐如果允許Uber司機將商業活動隱藏在個人汽車保險內﹐那麼如果這方面的索賠增加﹐勢必推高個人汽車的保費。

他們表示﹐目前汽車經銷商、經銷商從事長期租車(leasing)的人士﹐和短期租車(rental)﹐都對他們的汽車﹐在沒有獲得他們許可的情況下﹐可能被用來從事載客服務感到擔憂﹐因為這部分內容未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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