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不通 幼園拒收生 平機會﹕或涉歧視

[2015.09.01] 發表

【明報專訊】就融樂會指有本地幼稚園以語言不通為由,不取錄少數族裔學童,平等機會委員會昨稱接獲相關投訴,並提醒幼稚園,以語言作為收生準則可能會構成間接種族歧視,若有語言不通的學童申請入學,要提供翻譯或改以面試以外的方式甄選。根據同一原則,國際幼稚園以英語作為入學甄選準則亦有可能構成間接歧視。

差別對待涉間接歧視

平機會指出,基於某人種族而拒絕對方入學,即屬違反《種族歧視條例》。由於語言往往與種族有關聯,故基於語言而給予有差別的對待,也可能構成對少數族裔的間接歧視。

該會指出,每個小孩都應享有平等機會學習中文及英文,在進入教育系統之前,幼兒的語言能力不應阻礙他們考入幼稚園。教育機構在實施語言要求時,若某種族群體中能符合該要求的人數,在比例上遠較其他種族群體為少,以致語言要求對該種族群體造成不公平,便可能構成間接歧視,除非可證明有關要求有理可據;故平機會提醒幼園,採用語言作為收生準則時應審慎。

促備中英文學校資料

平機會又認為,幼園只以中文提供學校資料及為幼童以中文面試,可能會對少數族裔學生構成不利,應同時提供中英文資料,及讓不曉中文的學童都可接受入學甄選;又促請幼稚園避免把少數族裔學生和華語學生分為不同班別,而應讓不同種族的學生增進了解和尊重,這亦有利其語言學習。平機會計劃今年出版相關小冊子,又提醒家長在報讀幼園時若遇上歧視行為,可向該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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