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國內民眾最關心的一則新聞是「拆圍牆」,其實這是被過度演繹的新聞,造成國民恐慌的原因是當局粗暴的做法,這個源自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所形成的「意見」,公布時沒有記者會,也缺乏官方解釋,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甚至懷疑中央是否有誠意落實依法治國。 新華社授權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提出,我國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佈局問題,促進土地節約利用。 一石激起千層浪,新聞報道只抽取最能吸引眼球的「拆圍牆」,要勞煩最高法院出面解釋,任何政策都要立法才能實施,住建部也在官方網站解釋,政策並非「一刀切」,而是要逐步實行。 住宅區圍牆的傳統,最初是各個政府單位建宿舍,從小而全的角度出發,後來高檔住宅區出於保安原因,都以圍牆作為保障。樓房買家花錢買的是安全,物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可能因政府政策說拆就拆的。消息傳出後,恐慌變成揶揄政府部門應率先拆去圍牆,同時挑戰政策的法理基礎。 政府政策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必須有法律配套,以及政策宣講釋疑,而今只是公布政策的全文,引起誤會和不滿是自然的。 其實,很多住宅區的圍牆,確實阻礙交通暢順,也佔據過多的土地,但政府在城市規劃和批准樓盤藍圖時,難道就未考慮這些因素嗎?只要引導得宜,從市場誘因的角度看,圍牆都不是最好的做法,這個「若干意見」,應該是對政府施政的引導文件,而不應該是引起過敏恐慌的做法。阮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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