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取學生信用卡碌萬元 健身教練罪成候判
摑臉彈鼻唇 菲傭襲少主囚10周
盲亨子藏偉哥 判守行為
尊子漫畫
張雲正帶埋女友 同梁班子聚舊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佔旺藐視案 警曾問執達主任需否改口供

【明報專訊】律政司前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2014年在佔旺區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其中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黃浩銘在內20名答辯人。警員昨承認因有執達主任修改口供後與其他主任口供不同,其上司曾要求他問其他主任是否需要改口供。

口供與其他主任不符

警員曾銘斌昨在盤問下承認,前年6月他曾致電總執達主任關錫南,告知他律政司正審批其口供,問他有沒有修改口供的需要。他解釋,因為助理總執達主任詹鳳玲修改口供後,與其他執達主任的口供有出入,故上司要求他問其他主任需否修改口供。

辯方質疑,在一般刑事案件中,律政司不會審批證人口供,警員回答「會睇幭o應該」。

詹鳳玲日前曾供稱,警方曾就當日宣讀警告及清場的過程為她錄取口供,惟她後來才發現當中時序有誤,遂主動向律政司要求修改口供。案件下周一續審,控方稱下周會完成傳召所有控方證人。

本案繼續抗辯9名答辯人包括朱佩欣、郭陽煜、黃浩銘、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和麥盈湘。

【案件編號: 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今日相關新聞
佔旺藐視案 警曾問執達主任需否改口供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