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被指違法兼三職 徐國勇:台大也違法

[2018.05.01] 發表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直指,管中閔在台灣大兼3職,不只管中閔,連台灣大學也違法。(本報系資料照片)

【明報專訊】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1日在廣播節目Hit FM《蔻蔻早餐》談管案,徐國勇說,管中閔違法兼職的關鍵,是管一共兼了台灣大哥大三個職務,但薪酬委員和審計委員這兩個兼職,台大校方去年9月22日才核准,但管8月就已經去開會領薪水,且台大直到9月29日才和台灣大簽訂產學合作,但卻同意管兼職在先,因此台大和管中閔都有違法問題。

教育部上周五駁回台大校長的聘任案,並直指關鍵原因是管中閔擔任台灣大獨董,而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卻是校長遴選委員,有利益迴避問題,但徐國勇直指,問題是管中閔一共兼了台灣大三個職位,除了獨董,還有薪酬委員和審計委員,但台灣大學是到去年9月22日才同意管兼任這兩個委員,管卻在8月就已經去開會領薪水。

徐國勇說,另一個問題是管兼職前,應先通過產學合作,但台大和台灣大的產學合作是去年9月29日才簽訂,10月2日台大才行文台灣大,但管卻從8月就出席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台大也明顯違法。

教育部長吳茂昆上午也上廣播節目Hit FM《蔻蔻早餐》談管案,他表示,管中閔從去年6月至今年1月共計參加5次台灣大召開的有薪酬會議,至於管有沒有領薪,他坦言,教育部沒有找管中閔說明,也沒有找蔡明興、台大說明,並將責任推給台大遴選委員會,認為台大遴選委員會應重新檢視清楚。

對於台大遴選委員會有三位委員是教育部官員,為何沒看到管中閔有違法兼職部份,最後還同意管中閔出任台大校長,這三位教育部官員難道沒有責任嗎?吳茂昆說,台大校長遴選是無記投票,他不知道投票情形。

至於台大遴選委員會將提出行政訴訟,若台大遴選委員會贏了,吳是否負政治責任?吳茂昆表示,這是假設性問題,他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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