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心駕駛新法例今生效 用手持電子設備通話罰千元吊銷駕照3天
5年內3次犯規罰3000元吊銷駕照30天

[2019.01.01] 發表
新的分心駕駛法例今日開始生效。

【明報專訊】新的分心駕駛法例今日開始生效。凡使用手持電子設備通話、發短信、撥號或發送電子郵件等的司機,首次會面臨1,000元罰款,罰款額是此前的兩倍多。其次,司機的駕照也會被吊銷3天,更被扣3分。

如在5年內第2次因分心駕車而被定罪,最高罰款額會上升至2,000元,再加上扣6分,並且吊銷駕照7天。

若屢教不改,5年內第三次觸犯相關法例,罰額會加至3,000元,駕照吊銷時間變成30天,扣6分。

即使司機在紅燈前將車停定,但只要拿起手機,一樣被當作違章處理,而且處罰不會有任何減輕。

多倫多警方發言人霍普金森(David Hopkinson)表示,「分心駕駛還不僅局限於駕車時使用手機,還包括吃東西、喝飲料、化妝及其他事情等,只要司機的注意力分散,就屬分心駕駛。」

唯一例外就是在緊急情況下,或當司機合法泊車或安全地離開道路後﹐撥打911。這樣的緊急情況,只適用於400系列的高速公路上﹔否則﹐如在普通馬路,司機理應隨時可找一個安全合法的地方停車再打電話。

省府希望,通過加重對分心駕車司機的處罰力度,打擊違規的司機。

2017年,安省發生的奪命車禍中,分心駕駛就是造成車禍最多的原因。

另外,分心駕車的司機被定罪後,會面臨保險費飆升,甚至可能被保險公司拒絕承保。

儘管有各種各樣的宣傳教育活動,警方也一再進行多次打擊行動,罰款的數額亦節節上升,但駕車時使用手機的現象還是屢禁不止,甚至還有日益猖獗的情況。

有見及此,司法部門才加大打擊力度,希望違章司機得到深刻教訓後,可糾正駕駛方法。

安省交通廳長楊里克(Jeff Yurek)上月表示,這將是加拿大對多次違反分心駕駛司機最嚴厲的處罰。

另外﹐安省省警施密特(Kerry Schmidt)昨表示﹐「截止昨日為止﹐省警在2018年在大多倫多地區共提出1,433項與飲酒、吸毒有關的檢控。這麼大的數字﹐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因為在數字背後有人無辜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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