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案 簡姓傷者獲判賠1411萬

[2020.08.01] 發表

【明報專訊】簡姓女子在八仙塵爆案中受有總體表面積75%燒傷。士林地院昨天判主辦派對的玩色、瑞博公司賠償簡女及其父母共1411萬餘元,主辦人呂忠吉就其中805萬餘元負連帶賠償責任。

全案起於,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

簡姓女子因塵爆案受有總體表面積75%燒傷,向玩色公司、瑞博公司、舞台公司、八仙公司、噴射色粉的志工求償。

由於玩色公司、瑞博公司、呂忠吉認諾,一審判玩色、瑞博公司、呂忠吉依簡姓女子請求全額賠償。另方面,一審認為,八仙公司、舞台公司、志工免負賠償責任,判決免賠,仍可上訴。

八仙塵爆民事求償部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受超過400名傷者與死者家屬委託,向呂忠吉、八仙樂園等公司求償,由士院審理中;另有多名被害人自行求償,先前已有3名傷者各獲判賠717萬餘元、332萬餘元、84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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