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新理據 南丫難屬入稟促開死因庭 指海泰船頭或包金屬片加劇撞擊 調查委會未處理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發生近10年,家屬一直爭取為遇難親人召開死因研訊。其中3名家屬昨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死因裁判官重新考慮為其中4名遇難者召開死因研訊。據悉,一名家屬在提交法庭的誓章中引述專家報告,首次提出多項理據,包括用纖維板建造的海泰號左邊船頭或包有金屬片,質疑撞船後金屬片對南丫四號造成更大損牷F南丫四號船員艙艙口防水圍板比標準低40毫米,加速入水;警方多名證人對「消失的水密門」證供有出入。家屬稱當年海難事故調查委員會未有處理上述問題。司法機構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
明報記者 張煒明
隔近10年 逾20難屬聯署撐入稟
死者梁家杰的胞姊梁淑玲與另兩名家屬趙炳全及徐志盛入稟高院,要求死因裁判官重新考慮為死者梁家杰、趙少k、徐志偉及徐凱盈召開死因研訊,入稟另獲20多名遇難者家屬聯署支持。據悉,梁在誓章中指出,調查委員會未有全面檢視為何南丫四號極速下沉,並質疑用纖維板建造的海泰號,為何能對鋁合金建造的南丫四號造成如此大損牷C
專家曾指金屬片影響微
家屬質疑未曾檢視
委員會報告指出,海泰號左邊船頭首先撞向南丫四號,委員會當時引述澳洲造船專家Neville Armstrong的報告,指以海泰號撞船時的速度,對於玻璃纖維能輕易撞穿鋁合金不感意外,而在殘骸中未能找到其左邊船頭的金屬片,或因撞擊時脫落,認為船頭的艏柱(stem post)及中線內龍骨(keelson)是造成損猁漱艇,金屬片在撞擊中影響甚微。據悉,梁淑玲在誓章中質疑專家說法是基於他從未檢視過該金屬片。
當年被傳召的政府專家鄭郁棋在報告中指出,海泰號右邊船頭包有L形金屬片,轉角有尖銳的突出部分,合理推斷左邊船頭亦有相同金屬片;在南丫四號被撞穿的裂口中,鄭發現海泰號撞擊後遺下的左船頭碎片有金屬片的L形痕[,惟他引述警方稱,左邊船頭金屬片「據報」被拆下維修。據了解,梁在誓章中指出,海泰號左右船頭理應對稱,質疑會否只拆一邊維修,以及當初為船頭包金屬片是否合法或獲海事處批准。
指艙口防水圍板不達標 海處未發現
「消失的水密門」證供不一
據悉,誓章亦引述警方刑事調查時邀請的外國專家York及Vart指出,發現南丫四號船員艙艙口的防水圍板比標準要求230毫米低40毫米,令該艙更快入水,而自1995年南丫四號建成起,海事處未發現有關錯誤。
當年委員會聆訊揭露,南丫四號撞船後迅速沉沒原因之一,是船尾舵機房與油箱房之間的艙壁通道無裝水密門,與圖則不符;警方調查發現,南丫四號船殼由梧州造船廠建造,該廠曾以傳真函要求財利船廠批准在近船尾一格水密艙壁開一個「窿」,讓工人進入船尾最後一格艙燒焊,完工後封回該「窿」並做水壓測試;財利覆函批准。代表財利的中介公司負責人亦曾向警方確認有關說法,惟財利董事羅愕瑩向警方供稱,沒打算在該通道安裝水密門。據悉,梁在誓章質疑,不同證人對「消失的水密門」證供有出入,委員會當年未處理,不少警方證人亦未被傳召。
警刑事調查報告倡開死因庭
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死,死因裁判官前年去信家屬,表示不會召開死因研訊,並裁定死者「非法被殺」。家屬去年3月向法庭申請索閱警方的刑事調查報告,半年後收到2000頁報告,發現警方早於2015年4月,以海事處和涉事船組人員從未經公開法庭審問,以及基於公眾利益等理由,建議召開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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