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惡犬咬傷9歲女童案宣判主人軟禁獲緩刑 終身禁養狗
【明報專訊】新市9歲女童遭惡犬咬傷案宣判,飼養惡犬的68歲狗主被判居家監禁一年、15個月緩刑、終身禁止飼養犬隻或與犬隻同住,法官並依《狗主責任法》處以5,000元罰款。
涉事狗主於2023年7月27日,在住宅內的3隻犬隻嚴重傷害一名9歲女童事件,被告前天(13日)認罪後被判刑。
事發當日,受傷女童與父親前往傑克森道(Jackson Court)居民科瓦克斯(Leslie Theodore KOVACS)住所選購幼犬。
抵達之時,3隻鬥牛狗類的犬隻突然無故衝出攻擊女童,造成嚴重但未危及生命的傷勢。女童緊急送院救治。
警方經調查後,科瓦克斯被控刑事疏忽導致他人身體傷害及違反安省《狗主責任法》(DOLA)3項罪名,同時被查出違反新市動物服務部門頒布的「犬隻戴口罩令」。
涉案傷人的3隻惡犬被沒收,並由工作人員送往接受安樂死。
約克區警隊與新市動物服務部門強調,未能管控具攻擊性動物將面臨嚴重後果,並表示社區安全為首要任務。居民若有消息,請聯絡第一分局,電話1-866-876-542,分機7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