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稱解散 成員指遭假冒
【明報專訊】4名嶺大學生會成員早前涉非法挪用學生會公款被捕,包括嶺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有人昨午以「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名義發新聞稿,稱無法保證該會於銀行戶口的款項獲有效監管,宣稱昨日起解散學聯,並向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撤銷社團註冊。賴卓賢昨晚以「嶺南大學學生會學聯代表團當然首席代表」發稿澄清,「本會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此等決議,亦對發布該等信息的人士身分毫不知情」。警方昨稱牌照課截至昨午6時未收到學聯撤銷註冊申請。
警:未接撤銷註冊申請
昨午以「學聯」名義發放的新聞稿提到,賴、吳前年9月11日未經批准以「學聯」代表身分向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更改成為「學聯」負責人,同時更改學聯名下所有銀行戶口的簽名式樣資料。新聞稿提到,賴、吳日前被捕,銀行未取消兩人在「學聯」戶口的簽名,聲稱因此昨午召開緊急會員大會通過決定解散;又說名下存放於所有銀行的款項將無條件捐予公益金。
「學聯」提兩人被捕 賴卓賢:多次被冒
賴卓賢昨晚發聲明稱,學聯由大專院校的學生會組成,沒接獲任何一間成員學生會要求解散,嚴正澄清並無解散一事,並說代表會主席等學生代表仍是有效在警務處社團註冊處登記的負責人和社團幹事。他又稱,今年3月學聯由賴等學生代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要求交還學聯兩會所物業,案件仍在司法程序。
賴亦提到,「近年曾多次出現假冒本會名義的情G」,曾有人企圖以偽造文件、會章、會議紀錄等以取代現任幹事和更改銀行帳戶簽名,「盜竊學聯資產」,該會已就事件報警。他無意與身分不明有關人等隔空辯論,如有人認為自己是「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應表明身分並交代理據。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學聯及學生活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包括侯叔祺、古瑞森、李乃堯、甘志強、馬逢國和梁柏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