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員設兩類名冊 林定國:未必需法律知識
【明報專訊】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預計今年底或明年初開始運作。律政司長林定國昨於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國際調解院分別設有處理國與國爭議、一般民商事務爭議的兩類調解員名冊,均有數目限制,並稱調解員未必需要具備法律知識背景。
委任同分兩類 盼名冊增港人
由中國牽頭成立的國際調解院總部選址香港,現時共有33個創始成員國,主要處理3類紛爭——國家之間爭議、一國與另一國國民爭議,以及私人主體間的國際商事爭議調解。林定國表示,調解員由成員國、理事會委任,若屬前者,需要的是令締約國覺得有公信力、中立及能解決糾紛的締約國國民;理事會則會委任具法律、外交等經驗的人擔任,強調此類調解員未必涵蓋在締約國內。他說,調解員是「和事老」,因此不設限制,毋須具法律專業背景,被委任也不必通過考試等方式。
林表示,爭議雙方可按個案性質在名冊選擇合適調解員,他希望未來有更多香港人能加入到名冊。另外,調解院未來會設總部秘書處,他亦希望有更多港人參與,至於調解院服務收費,則會由未來成立的調解院理事會訂立規則時一併制訂。
另外,林透露他早前到荷蘭、法國和意大利3個大陸法系國家,推廣香港普通法優勢並解說「一國兩制」,稱兩種法系有原則性差異,吸引上述國家使用本港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