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商人上車 兩匪綁架勒索罪成車手脫罪
【明報專訊】六旬商人2020年遭綁架上車,家人遭勒索120萬元贖金。4男分別被控「將某人強行帶走或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及搶劫等罪受審。高院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約3小時後,裁定其中兩名被告罪成,負責駕車接應的被告罪脫,另一人早前已認罪。法官郭啟安將案押後至9月19日判刑,以待辯方準備書面求情陳辭,所有罪成被告還押。
9月判刑 一匪早前認罪
被告為廚師胡T豪(37歲)、司機莊梓(37歲)、清潔公司僱員蔡家寶(35歲)及無業的歐陽俊雲(40歲)。6男1女陪審團裁定蔡家寶所有罪名不成立,另裁定胡T豪「將某人強行帶走或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成,莊梓葚j架罪成。??歐陽俊雲已承認搶劫及綁架罪。控方稱胡、莊、歐陽分別有7項、4項及16項案底。
控方開案陳辭稱,本案源於胡T豪、胡的胞弟與事主梁金有的商業糾紛,胡向梁追款不果。梁於2020年7月2日步出灣仔駱克道街市,遭4名男子強行帶上客貨車,包括胡、莊、歐陽及一不知名者。車上有人以牛肉刀指嚇梁,打爛梁的眼鏡,並搶走梁的銀包。
勒索120萬贖金 事主妻報警
客貨車駛至石澳鶴嘴時爆胎,蔡駕駛另一私家車到場,將梁接載到大角嘴酒店。胡致電梁妻,茼o匯款120萬至其銀行戶口,她沒支付贖金並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69/23】